用户丢共享单车遭索赔两万五,合理吗?( 二 )

争议点在——网友过于偏袒被索赔者

这事起因 , 还要追溯到去年5月18日 。 当晚 , 福建泉州男子刘达(化名)骑行微笑自行车有限公司的共享单车 。 他认为自己已完成停车还车流程 , 但结果是造成车辆丢失 。 因刘达始终未能提供报警回执单等证据且不主动配合 , 微笑自行车有限公司认为刘达可能存在恶意侵占车辆不归还现象 , 并在今年8月初将刘达告上法庭 , 要求其支付25500元租赁费用 。

此事一出 , 迅速在网上引发争议 。 大部分网友忽视了共享单车企业的多次沟通 , 只看到“丢共享单车遭索赔2.5万元”这一结果 , 就认为共享单车企业“仗势欺人” , 进而偏袒被索赔者 。 这样“一本万利”的方式 , 在大部分网友看来已经偏离了正常的索赔范围 。

而极少部分网友 , 还保持理性态度 。 他们认为 , 弄丢共享单车就应该根据协议来赔偿 。 而不是仗着自己是消费者 , 就可以“耍无赖” 。

两种截然相反的言论出现 , 是部分网友未对事件进行深入了解而做出判断 。 但样的争议对于共享单车行业来说 , 却是一个发现管理漏洞的好时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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