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丢共享单车遭索赔两万五,合理吗?( 三 )

存在管理漏洞 , 巨额索赔不应再度出现

丢共享单车遭索赔2.5万元一事的最终结果是 , 微笑自行车有限公司撤诉并与刘达达成庭外和解 , 后者只需赔款1800元 。 但这并不是结束 , 巨额索赔事件可能发生在每一个人的身上 。 因此 , 我们更应该关注巨额索赔是否合理 。

或许 , 问题就出在共享单车企业的管理制度上 。 按照微笑自行车有限公司的说法 , 按照服务条款内已明确注明的每日租车费用封顶为60元 , 从该用户租借之日起(2018/5/18)至起诉之日(2019/7/31) , 费用共计2.55万 。 但这样单方面制定的管理制度、计费方式就一定合理吗?

不妨以其他共享单车的管理制度 , 进行横向比较 。 以哈啰出行为例 , 用户骑行哈啰助力车、哈啰单车 , 如果导致车辆失窃、损坏的 , 会被索赔不少于2000元/辆的赔偿费用 。 这意味着 , 哈罗助力车、哈罗单车失窃 , 用户只会被索赔2000元左右 , 并非“按日计费”的无限叠加 。

这样看来 , 以哈啰出行为代表的共享单车企业没有采用“按日计费”无限叠加这样的管理制度 。 其实通常而言 , 当用户因自己的原因导致单车丢失或被盗 , 那么就应该承担责任 , 而赔偿一两千元是处于正常索赔区间 。 采用巨额索赔的方式 , 变相刺激用户去遵守共享单车企业单方面制定的管理制度 , 这样的做法并不具备可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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