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委出手保障生猪养殖用地:允许使用一般耕地,取消超出法律法规的禁养规定和超划禁养区( 三 )

通知明确,对禁养区内关停需搬迁的规模化养殖场户,优先支持异地重建,对符合环保要求的畜禽养殖建设项目,加快环评审批。加强对养殖场户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技术指导与帮扶,畅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渠道。对确需关闭的养殖场户,给予合理过渡期,避免清理代替治理,严禁采取“一律关停”等简单做法。

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养猪协会理事兼秘书长助理潘国成对《每日经济新闻》采访人员表示,生猪禁养区划定问题是很多养殖户一直担心的问题,之前有一些地方被确定为禁养区,这次严格规范禁养区的划定和管理对养殖户来说是好消息,对扩大生猪供给很有帮助。

谈到养猪场的环保问题,潘国成说,希望政府帮助猪场一步一步把环保做好,把猪养好,这样才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良性的过程。

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

9月5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外发布。

《通知》指出,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形势需要,将保障生猪养殖用地作为当前土地管理的重要任务,迅速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主动服务。要主动与农业农村部门对接,摸清情况、了解需求,抓住薄弱环节、及时解决问题,为稳定生猪生产切实提供用地保障,做到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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