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行内部审计曝光!钱端项目交易疑作假 分行有违规行为( 六 )

北京国舜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林小建表示,在这个案件中,如果招商银行仅仅是见证业务,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确实没有明文规定招行要承担兜底责任,但是,招行在见证业务中有信息核实的义务,需要保证融资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否则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其中两个分行如此,招行的其他分行又是否存在同样的问题?要知道,当年推钱端,招行全行上下,各个分行、支行都有参与。

根据上海分行审计报告中对于“小企业E家”票据见证业务贷前调查不到位问题的详细描述显示,“你行自开办”小企业E家“票据见证业务以来,已累计办理数十亿元,主要是以融资人小额商业汇票质押,再通过我行网上渠道发行理财产品(注意审计部对此的表述,理财产品),对外销售融资。检查发现,你行在办理该业务时,在贷前调查环节,缺乏对融资主体即借款人的经营资质、银行贷款卡状态、经营状况、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背景真实性等基础信息的审查,业务审核资料中无贸易合同、增值税发票等贸易背景佐证资料,没有做到”了解你的客户,了解客户的业务“的基本要求。不符合《招商银行互联网银行承兑汇票融资项目见证业务操作规程》招银发【2015】Z52号文第九、十四条安排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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