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书式耍赖?易到获14亿元融资却拒付2.8%佣金:一审判赔3920万( 二 )

HONOR LIMITED)起诉易到合同纠纷案件 , 一审判赔易到支付3920万元融资佣金及逾期付款赔偿金 。

判决书显示 , 2016年8月 , 鼎耀公司(注册地为英属维尔京群岛 , 现已注销)与易到签订《财务顾问协议书》 , 约定聘任鼎耀公司为易到财务顾问 , 为易到股权或债权融资相关工作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 期限自2016年8月起至易到书面通知鼎耀公司 , 并经鼎耀公司确认时止 , 易到承诺融资资金到达账户3日内向鼎耀支付融资总额的2.8%的佣金 。

鼎耀公司称易到于2016年11月14日及2016年11月28日合计收到中泰创展公司委托贷款14亿元 , 包括2016年11月14日收到贷款4亿元 , 2016年11月28日收到贷款10亿元 , 认为已经履约完毕 , 易到应按照《财务顾问协议书》的约定支付佣金3920万元 。

有媒体报道认为该笔14亿元贷款为周期两年 , 约定可展期1年 , 固定年利率为8% , 两年利息总额为2.24亿元 ,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最低放款年利率可能在17%~18%以上 。

2016年12月7日 , 易到表示内部已经履行完毕付款审批手续 , 但还需要其控股股东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审批 。 后经鼎耀公司多次催要 , 易到始终以乐视控股尚未同意为由拒绝付款 , 鼎耀随后将易到告上法庭 , 要求易到向鼎耀公司指定主体夏令猗支付财务顾问费用3920万元 , 逾期支付财务顾问费用的损失赔偿金 , 差旅费2.2 4万元 , 律师费10万元 , 以及公证、认证费(境外)及公证费(境内)2.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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