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7大要求来了:对尚未盈利发行人可用这些估值指标( 四 )

除了对投价报告应该如何对科创板新股进行定价做出详细要求外,科创板投价报告撰写的独立性也是《通知》重点关注的范围。

在《通知》对科创板投价报告的整体要求中强调,投价报告撰写应遵守“独立、审慎、客观”“资料来源具有权威性”等原则。

根据《通知》规定,主承销商的证券分析师应当独立撰写投价报告并署名,承销团其他成员的证券分析师可以根据需要撰写投价报告,但应保持独立性并署名。

此外,《通知》还从薪酬的角度对投价报告撰写的独立性进行了规范。在内部控制部分,《通知》指出,券商应加强对投价报告的内部控制,重点加强制度建设和流程控制,明确投价报告的合规要求,强调撰写投价报告相关人员的薪酬不得与相关项目的业务收入挂钩,证券公司内部相关利益人员和部门、发行人等不得对投价报告的内容进行评判。

对于这项规定,某大型券商非银行业分析人士认为,在科创板要求保荐机构子公司进行跟投的这一制度背景下,如果科创板项目的业务收入与相关撰写人员的薪酬挂钩的话,那么报告撰写人会尽可能地压低IPO推荐价格,这样券商可以用更低的成本完成科创板IPO的跟投,券商跟投的风险会更小,相应的投资收益可能也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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