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R房贷利率今起执行:各地月供变化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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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采访人员 黄婉银 每经编辑 魏文艺

自今日(10月8日)起,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发生新变化,也即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

换言之,此前被作为商业房贷参考标准的基准利率将被替换。LPR是由报价行报出本行最优质客户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发布的利率,能够更好地反映信贷市场资金的供求状况,有利于疏通货币政策向贷款利率的传导。

《每日经济新闻》采访人员注意到,从各地在执行LPR贷款利率后的数据看,月供额的变动非常小,基本上不会对购房者形成太多干扰,或者说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月供影响不大

在发布LPR机制之初,部分房地产中介就以此为噱头宣扬“房贷利率将上涨”。但据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的报告,14个城市10月份LPR贷款利率下的月供变动并不大,合肥、重庆、海口、无锡、珠海等城市几无变化,佛山还出现了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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