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师评选新规:发红包、朋友圈拉票都被禁止( 二 )

《规范》明确,证券公司应当对分析师参加评选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分析师参加有关评选活动各个环节廉洁自律的内部控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规范分析师参加评选行为,并对参与的评选活动进行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办方是否为《证券分析师评选活动组织机构自律公约》缔约机构、评选活动的组织情况、评价方法的科学性、评选结果的公正性等。对于不符合评估要求的评选,证券公司应主动拒绝参加。

未经证券公司报名,主办方自行将证券公司或分析师列为参评对象的,证券公司应要求主办方将公司和/或分析师从参评名单或评选结果中撤出并在公司官网上公告。

证券公司、分析师应自觉抵制存在利益冲突、缺乏公平性、公正性及严重影响分析师独立性的评选活动。在评选过程或评选结果公布后,评选活动存在违反公平、公正情形的,证券公司应及时退出评选并公告。

对未按规定履行管理职责的证券公司,中证协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警示、责令整改等自律管理措施或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部分会员权利等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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