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月期结束?银行或大规模停止外部风控数据合作( 二 )

当前,持有个人征信业务牌照的机构仅百行征信一家,也就是说,各类以大数据风控为名,行个人征信之实的第三方大数据公司,理论上来说其经营行为为无牌的“非法”状态。

相较2018年年初央行下发的《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中,第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外包开展业务的,应当充分审查、评估外包服务供应商保护个人金融信息的能力,并将其作为选择外包服务供应商的重要指标。

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外包服务供应商签订服务协议时,应当明确其保护个人金融信息的职责和保密义务,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外包服务供应商履行上述职责和义务,确保个人金融信息安全。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要求外包服务供应商在外包业务终止后,及时销毁因外包业务而获得的个人金融信息。”

显然此次“办法”对银行与外部数据合作的合规性要求更为细致具体,在合作对象的选择上也设置了更为严苛的准入门槛。

一位城商行零售业务人士对采访人员表示,该行在与大平台的合作中,平台方会进行流量的初步筛选,对互联网羊毛党、黑灰产进行剔除,但风险策略是由银行拟定的。双方在客户金融信息方面是背靠背的模式,用户数据并不直接相通,平台方的数据来源并不会对银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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