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海外版:财税改革为减税降费护航( 三 )

稳定地方收入预期

增值税是中国第一大税种,占全部税收比重超过30%。针对增值税部分,本次《方案》明确保持增值税“五五分享”比例稳定,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

自2016年5月,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同步,中国实施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所有行业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均纳入中央和地方共享范围,中央和地方各分享50%,过渡期暂定2年至3年。目前,过渡期时限已到,《方案》再次明确保持增值税收入划分“五五分享”比例不变。

“《方案》的出台稳定了社会预期,将为地方财政收入提供有力支撑。”何代欣说。《方案》指出,鼓励地方在经济发展中培育和拓展税源,增强地方财政“造血”功能,营造主动有为、竞相发展、实干兴业的环境。

在留抵退税方面,《方案》明确保持中央与地方“五五”分担比例不变,并为缓解部分地区留抵退税压力提出相应改革办法。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分析,此项政策与原来的留抵退税分担机制相比较,最主要的变化在于能够根据各地的增值税收入情况来进行留抵退税额度的分摊,这充分考虑到了增值税税基流动的特点,避免了一些欠发达地区由于产业结构的制约,外购数额大而导致当地财政退税负担重的情况,这样的留抵退税分担机制更为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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