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杀进”工厂( 五 )

朱家勇提出,某种程度上,直播的KOL们也是靠“欺负”供应商来挣钱的。对“欺负”二字的解读,与“爆品逻辑”密切相关:电商行业将产品按照利润率划分为引流款、爆款、常规款,现在头部的KOL可以比较容易地就将一款单品带“爆”,但这个爆品本身却难以挣钱,需要配合系列产品的组合才能真正实现利润的落袋。

供应商与网红的合作,通常按照“服务费+佣金”的模式进行利益分配。头部主播一个链接的服务费达数十万元,佣金占比高达30%。且主播掌握着话语权,要求同款产品给到的价格是全网最低,这意味着即便销量很高,供应商也难以指望挣到多少钱。

曾经有一次李佳琦直播过一款产品,后来发现该供应商给另外一个主播的价格还便宜5块钱,李佳琦很生气,直接对自己的粉丝呼吁退货处理。

当然,即便如此,品牌商与供应商们还是愿意付出这个代价。在一家食品品牌公司负责线上运营的童童表示,直播重新定义了“爆品”的概念:它不再是利润的承载,而是品牌传播与口碑的证明。

特别是新品牌,能够获得立竿见影的效果。她说:“选择头部主播一般是抱着投广告的想法,提高知名度,哪怕首轮直播不赚钱也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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