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成网络诈骗使用最频繁的作案工具,50%以上网络诈骗都和它有关( 二 )

昨日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网络犯罪特点和趋势》显示 , 2016年至2018年网络犯罪案件已结4.8万余件 。 网络犯罪案件中 , 近三分之一的案件属于网络诈骗案件 , 而近两成的网络诈骗案件是在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进行的 。

最高法的报告指出 , 在2018年 , 微信超过QQ成为网络诈骗犯罪中使用最为频繁的犯罪工具 , 超半数网络诈骗案件中均有涉及应用微信实施诈骗的犯罪情节 。 看得出来 , 大家都用微信“办公”啊 。

根据报告 , 网络诈骗案件实施的时候 , 犯罪分子通过冒充他人身份实施诈骗的案件占比达31.52% , 以招聘为诱饵实施诈骗的案件占比在2018年大幅上升 。 在冒充类型的网络诈骗案件中 , 犯罪分子多冒充女性或熟人;近20%的网络诈骗案件具有精准诈骗特征 。

其实 , 在网络诈骗之前 , 大家比较熟悉的应该是“电信诈骗” , 通过短信或者电话等渠道实施诈骗 。 而随着微信的用户量逐年增长 , 大家使用微信的频率越来越高 , 犯罪分子在互联网时代使用上“高新科技”手段实施犯罪等的比例自然也就上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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