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发布开展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 三 )

湖南省教育厅 2019年12月9日 附件

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以下简称教育移动应用)备案管理工作 , 加强教育移动应用事中事后监管 , 根据国家“放管服”改革精神和《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 , 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教育移动应用是以教职工、学生、家长为主要用户 , 以教育、学习为主要应用场景 , 服务于学校教学与管理、学生学习与生活以及家校互动等方面的互联网移动应用程序 。 第三条 教育移动应用的备案分为提供者备案和使用者备案 。 提供者备案按照“全国统一标准、各省分头实施、单位属地备案”的原则开展 , 使用者备案根据隶属关系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 第四条 教育移动应用备案依托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以下简称公共服务体系)为教育移动应用提供信息化支撑 , 实现备案全程网上办理 , 一省备案全国有效 , 切实减轻企业和学校的负担 。 备案结果网上公示 , 接受社会公众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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