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窗广告岂能“不怕被告”( 三 )

弹窗广告是一种广告形式 , 但作为“牛皮癣”的弹窗广告 , 大都是用户体验的低洼地、违法犯罪的重灾区 。 这就要求监管硬起来 , 让一些非法牟利的平台和广告主“怕起来” 。 对于那些明显违法犯罪的行为 , 必须强硬地予以打击 , 追究其刑事责任 。 对那些利用用户浏览偏好精准推送广告的 , 不如一律规定 , 未经接收者同意和请求 , 任何平台都不能向用户推送弹窗广告;一经发现 , 就要责令停止并追究责任 。 如此 , 才能为广大用户撑腰 。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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