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企业被诉侵犯个人信息及隐私权( 二 )


侵犯个人信息应赔礼道歉
经审理,长洲区法院认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张逸云的电子邮箱账号属于个人信息。冰箱生产企业虽然出于送达电子延保卡的目的收集、使用张逸云的电子邮箱账号,具有正当性和必要性,但其并不是法律授权的可以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主体,也没有取得张逸云同意而成为合法的信息收集者,亦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取得张逸云电子邮箱账号的途径,因此其收集张逸云的电子邮箱账号不具备合法性。冰箱生产企业应网购平台的要求提供了为张逸云处理电子延保卡的邮件截图,但在提供时没有对该电子邮箱账号信息进行技术处理,也未征得张逸云的同意,事后亦没有告知,因此冰箱生产企业的行为侵犯了张逸云的个人信息。张逸云要求冰箱生产企业书面赔礼道歉并在其官网首页公示7个工作日,合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由于张逸云的电子邮箱账号和邮件的内容均不属于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故法院对张逸云主张冰箱生产企业的行为同时侵犯其隐私权的意见不予采纳。
冰箱生产企业认为其不需承担民事责任,对此长洲区法院指出,行为人处理个人信息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为:征得自然人同意的范围内合理实施的行为、合理处理该自然人自行公开或已经合法公开的信息、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该自然人合法权益合理实施的行为。冰箱生产企业向网购平台提供了显示有张逸云电子邮箱账号的截图,该行为未征得张逸云同意,企业又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收集到的电子邮箱账号为张逸云已自行公开的电子邮箱账号,且该行为已超出了为张逸云提供电子延保卡的合理范围,故企业的行为并不属于前述处理个人信息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范畴。法院对冰箱生产企业的抗辩意见不予采纳。冰箱生产企业此后并没有继续使用或公开处理张逸云的电子邮箱账号,不存在继续侵犯张逸云的个人信息,也没有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张逸云要求冰箱生产企业停止侵害并消除相关影响,没有依据。同时冰箱生产企业的行为也没有造成张逸云的损失,张逸云提供的证据并不能证明其因冰箱生产企业的行为受到损失,故张逸云要求冰箱生产企业赔偿损失依据不足。
【 企业|企业被诉侵犯个人信息及隐私权】长洲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冰箱生产企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张逸云作出书面赔礼道歉(内容需经法院审核),并在其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驳回张逸云的其他诉讼请求。
冰箱生产企业不服一审判决,向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梧州市中院审理后认为,冰箱生产企业获取张逸云个人邮箱账号是为了发放电子延保卡,该行为并未对张逸云造成较大影响。冰箱生产企业书面道歉也可以消除对张逸云造成的影响,不需要在企业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梧州市中院依法改判:冰箱生产企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张逸云作出书面道歉(内容需经一审法院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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