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处罚文件来看,绝大多数案件涉及企业的股权收购,部分涉及设立合营企业等。具体为10起为股权收购案,3起为设立合营企业案。
律师:经营者集中监管进入常态化阶段2022年伊始,监管部门就对一批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进行处罚,而且一出手就是13起。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律师表示,对于经营者集中方面的监管,从去年开始已经进入常态化阶段,这批案件是常态化执法的体现。
有业内人士告诉凤凰网科技,本次集中通报的13起案件均涉及互联网企业,说明互联网企业和平台企业仍是反垄断执法机构重点关注的对象。
过去10余年间,国内互联网巨头公司开始展开“无边界”的扩张,将触角伸至行业的方方面面。尤其是以腾讯、阿里为代表的互联网平台,出于战略发展和竞争需求,通过投资、入股等方式进行“圈地”运动,建立起阿里系、腾讯系的生态壁垒,这其中掺杂着资本的扩张。
仅腾讯系而言,先后投资了美团、拼多多、快手、B站、猫眼、阅文、小红书、唯品会、滴滴、贝壳、Boss直聘等众多企业,从基本的吃穿住行覆盖到社交娱乐、职场、教育等诸多领域,渗透到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2020年以来,监管部门反垄断监管开始加强,并呈现常态化趋势。2020年1月,《反垄断法》实施11年后首次进行“大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当月对外公布《反垄断法》修订草案的公开征求意见稿,将“互联网垄断”纳入征求意见稿中。征求意见稿对罚款额度大幅提高,罚款上限由50万元提升至涉事企业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罚款。
这也让阿里巴巴在2021年4月收到了破纪录的182亿元反垄断罚单,打破了2015年监管部门对高通60.88亿元的罚款纪录。
2021年2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发布《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首次明确“二选一”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定交易行为,明确“大数据杀熟”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差别待遇行为。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在答采访人员问时对外强调,涉及VIE协议控制的经营者集中也属于经营者集中审查范围,《指南》对此再次予以明确。
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披露的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一共120起,涉及的企业包括阿里、腾讯、滴滴、苏宁、美团、蚂蚁金服等。
反垄断大潮下,互联网巨头们已开启应对之策。比如,微信、淘宝的“拆墙”,此前腾讯主导的斗鱼虎牙合并已于2021年7月宣布终止。
“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反垄断监管都可能保持常态化的态势。”赵占领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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