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露|筑牢个人信息安全屏障


泄露|筑牢个人信息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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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人员 陶涛 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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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金凤区公安分局网安大队抽查辖区采集公民个人信息的企业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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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公安厅网安总队民警向群众宣传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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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安民警帮助群众查询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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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进校园。(图片除署名外均由受访单位提供)
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蓬勃发展和普及应用,数据已经成为新的生产资料,为各行各业发展形成强大的改革驱动力。在消费者享受便利服务的同时,个人信息泄露正成为新的痛点。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关系着每一个人的权益。近年来,我区不断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工作顶层设计,有效治理网络空间乱象,为守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筑牢防线。公安机关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深入推进打击整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工作,破获了一批重大案件,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和单位,全区网络环境持续改善,极大程度上保护了个人隐私。今年1月至8月,全区公安机关累计侦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3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2人,行业“内鬼”25人,打掉了6个专门从事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团伙,查获公民个人信息条数超过22万条。
看案例
“内鬼”是信息泄露重要源头
“快递单等各类单据,旧手机、公共Wi-Fi、网络购物等都有可能造成个人信息泄露,但真正导致大规模个人信息泄露的源头,主要是黑客攻击和握有大量个人信息的相关企业、单位、平台的‘行业内鬼’。”自治区公安厅网安总队民警说。
大武口区井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21年7月,石嘴山市公安局大武口区分局接上级网安部门线索推送,大武口区某通讯公司人员在微信群内出售手机号及验证码,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2021年7月8日,犯罪嫌疑人井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井某被民警传唤到案,同日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刑事拘留。经查,2020年12月至今,犯罪嫌疑人井某利用其在大武口区某5G通讯公司工作人员的身份,在为客户办理开卡业务及其他业务期间,未经客户许可、知情,将顾客手机号及收到的验证码发到指定微信群内,以每条3元至11元不等的价格进行出售,获利3000余元。
犯罪嫌疑人井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公民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并获利3000余元,构成犯罪,且情节严重。7月22日,大武口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井某,8月3日呈请移送起诉。
彭阳县7·07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21年7月7日,彭阳县公安局接到《关于对利用手机卡开卡环节恶意注册、出售网络账号的人员开展集中收网行动的通知》,广州“净网6号”(飓风58号)专案涉及彭阳县辖区一人。2021年7月7日16时许,侦查员根据案件线索研判在彭阳县移动公司怡园广场代办点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在现场询问的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吴某也有作案嫌疑,遂将二人口头传唤至彭阳县公安局接受讯问。
经查发现,2020年3月,一位自称“王某和”通过微信添加犯罪嫌疑人刘某微信号,后经“王某和”推荐介绍以给客户下载注册微信、京东、淘宝、抖音等App的方式从中获取利润。犯罪嫌疑人刘某通过给客户办理移动手机卡的便利,在客户不知详情的情况下,私自将客户的手机号及所获取的短信验证码发送到“王某和”所建的微信群中,每成功注册一名用户获利3.5元至6元不等,犯罪嫌疑人刘某共获利2.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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