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媒体擅自转载文章,四篇稿子判赔十万?|众乐乐娱乐法日历 | 今日头条( 二 )
三、新闻报道同样受到版权保护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法律部副主任方新定认为,很多人长期以来形成了新闻报道可以随意使用的错误观念,但其实“时事新闻”的限定范围是很狭窄的。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明确:“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这一般仅指由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主要新闻要素组成的简单事实报道,不含任何修饰和评论,不包括作者的思想情感和主观感受。
文章插图
(图源网络,侵权删)
方新定还说:“时事新闻之所以不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一是此类新闻仅仅简单记载事实,独创性较低;二是为满足公众的知情权需要尽快传播。与此相对的,该案中《为能多见见孙子 失去独子的老两口起诉儿媳要探望权》等4篇新闻,采编人员不仅对事实进行了梳理,还采访了主审法官、知名律师,甚至梳理归纳了网友的观点,通过进一步的说明和评论表达了作者的态度,具有较高的独创性,理应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不可以随意使用。”
可见,在实践当中,与时事新闻有关、不构成作品的文章是极少的,因为其文章的内容,都来源于采访人员的精心采访以及凝聚了编剧的思想表达,具有相当的独创性。大多数网络媒体如果没有取得授权而使用传统媒体的文章,侵权的可能性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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