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吕本富:反垄断与鼓励平台企业做大做强并不矛盾( 二 )


经济|吕本富:反垄断与鼓励平台企业做大做强并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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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本富:反垄断的核心目的是为了保证市场上有良性的、健康的竞争。但由于平台经济中出现了买方、卖方和平台的三方关系,使得判断平台经济市场是否是健康或良性竞争的指标变得复杂化了。举个例子来说,我们以往判断垄断有个重要的指标叫“相对市场份额”,但平台的相对市场份额怎么算?
正因为平台经济有一些和过去的工业经济不太一样的地方,所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发布了《反垄断指南》,力图把反垄断与新的平台的形式相结合,指导在平台经济领域怎么判断相对市场份额等。
当然《反垄断指南》以后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比如,现在的平台经济最重要的是点击流,但《反垄断指南》还是按照相对市场份额而不是点击流来计算的,还没有完全进化到以数据为中心。
所以《反垄断指南》还不能解决平台经济领域所有的反垄断问题,但是确实概括了当前平台经济领域的一些新现象,在现阶段还是有一定适应性的。
《中国信息界》:7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文表示,依法禁止虎牙公司与斗鱼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合并,这成为我国平台经济领域禁止经营者集中第一案。不仅如此,过去的大半年时间里,包括阿里巴巴在内的多家平台企业受到反垄断处罚。您认为,这些行动是否意味着国家在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的力度在加大?未来国家在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的发展趋势是怎样的?会在哪些方面进一步加强?
经济|吕本富:反垄断与鼓励平台企业做大做强并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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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本富:现在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主要涉及几个方面:
一是“二选一”。也就是说,跟这个平台合作就不能再与另外一个平台合作了,现在已经明确这是一个垄断行为,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4月,阿里巴巴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处以高达182.28亿元罚款的原因就属于这一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示,自2015年以来,阿里巴巴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对平台内商家提出“二选一”要求,禁止平台内商家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或参加促销活动,并借助市场力量、平台规则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障“二选一”要求执行,来维持、增强自身市场力量,以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
二是“大数据杀熟”。相关部门正在明确“大数据杀熟”的处罚标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7月2日发布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在“新业态中的价格违法”中就包括“大数据杀熟”,即“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利用大数据分析、算法等技术手段,根据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基于成本或正当营销策略之外的因素,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价格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电子商务平台竞争者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提出对此类行为“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上一年度销售总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三是经营者集中。两个公司要并购,需要通过审查,虎牙和斗鱼的合并被禁止就属于这种。国家未来可能会专门对经营者集中,特别是平台经济领域的经营者集中有所规制,规定什么样的并购需要上报。比如说并购的金额超过多少,对平台来说,还可能是并购的平台注册用户数超过多少就要申报。要设定一些具体的指标,国家相关部门要依据这些指标来评估两个平台企业并购以后是否会对市场竞争构成影响,如果构成垄断,就不会批准这样的并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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