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发展数字经济应抓住数据要素市场化这个关键( 二 )


探索确权和定价制度,促进数据交易。政府应组织企业、科研机构、行业组织联合开展数据确权及价值量化评估的理论研究,建立通用的确权制度及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模型。加快建立数据确权机制,建立数据确权基本框架,明确数据权利类型,确定数据权利主体。建立数据定价规则,研究开发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模型,探索建立成本定价和收益定价、一次定价与长期定价相结合的数据资源流通定价机制。建立包括数据交易撮合、交易监管、资产定价、争议仲裁在内的全流程数据要素流动平台,营造便于数据要素流通的市场环境,简化数据市场准入机制和备案制度,降低数据领域创业型企业的准入门槛。
加强协同治理,确保数据安全。数据保护的核心不在于“数据”本身,重点在于如何规制数据的控制者对公民或企业数据的收集、使用、加工、传输等行为。完善数据资源分级分类治理的准则,确立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保护机制,结合不同类型数据属性和安全防护要求,明确数据资源提供方、使用方、监管方等各方主体的数据安全法律责任。强化数据安全技术,围绕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保护要求,加快数据安全监测、加密传输、访问控制、数据脱敏等安全技术攻关。建立适应大数据时代要求的协同治理模式,强化数据安全治理的顶层设计,确立数据安全防护能力标准,实现数据安全风险总体可控;加强数据安全执法,推动建立数据安全治理国际合作机制,严惩重点领域数据违法犯罪行为。行业组织应立足数据安全与数据应用的协同发展,建立行业自律规范,不断优化数据的行业安全标准体系;开展行业数据安全治理水平评估,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保护个人数据安全的举措与成果。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西部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光明日报》( 2021年07月20日 11版)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作者:俞林
编辑:马丽红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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