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田飞龙:“作法自毙”表明商鞅立法的成功

【儒家|田飞龙:“作法自毙”表明商鞅立法的成功】长期以来 , 关于中华文明的轴心认知是以儒家为中心的 , 这在一定程度上遮蔽了历史真实 。《大变革时代的立法者:商鞅的政治人生》一书 , 超越儒家立场 , 给商鞅以恰当的历史定位 。
一场决定中国政治走向的大变法
在群雄乱舞、百家争鸣的春秋战国之世 , 儒家学说经孔子的发扬 , 成为各诸侯国之显说 , 然而孔子始终遇不到真正的王者 , 于是只能自诩“素王” 。儒家提倡克己复礼 , 然而当世“礼乐征伐自诸侯出” , 儒家无法以儒家的方式阻止战争 , 也无法缔造秩序 。正是在战国之严酷现实与儒家学说之投效无门背景下 , 法家登场了 。如果说战国的逻辑本身就是力的逻辑 , 法家不是要像儒家那样“催眠”人欲和权力 , 而是承认、“唤醒”并规范之 。这一性恶取向的理性认知恰恰是法治的逻辑起点 , 是对儒家道德意识的去魅 。
那么法家哲学家商鞅与秦国国君孝公何以相遇呢?作者在书中详细考察了商鞅入秦之前的政治经历 。商鞅本是卫国没落贵族 , 最初投效于魏国国相公叔痤门下 , 担任秘书性质的中庶子 。虽有公叔痤的竭力举荐 , 但魏惠王蔑视出身低微的商鞅 , 使其郁郁不得志 。这反映了各诸侯国仍局限于严格的等级制度之下 , 儒家之仁虽有不彰 , 但等级观念根深蒂固 。魏国虽有吴起变法 , 但对于等级制度触动不大 。恰此时 , 秦孝公发布《求贤令》 , 诚心正意 , 山东士子一时瞩目 。作者详细考察了秦国的特殊历史和立国精神:其一 , 秦人苦难深重 , 复兴之志昂扬;其二 , 秦人文化落后 , 变法之途易通;其三 , 秦人尚武勇毅 , 军国意识强烈 。这样 , 卧薪尝胆之秦公与矢志变法之法家商鞅相遇 , 二者心心相印 , 一场决定中国政治走向的大变法拉开帷幕 。商鞅“耕战”之顶层设计、新法之规则体系、执法之严格平等、护法之矢志不渝 , 成为后世变法改革者获取勇气与智慧的宝藏 。
“徙木立信”凸显法治国家必然是信用国家
秦国虽文化落后 , 然世族结构森严;虽尚武勇毅 , 然私斗之风盛行 。这就导致商鞅直接面对两种类型的不守法群体:一是传统贵族;二是山野刁民 。面对如此政治状况 , 变法首要任务就是树立法的权威 , 而权威之根本在于信义 。“徙木立信”就是树立法律权威的典型事件 。据作者考察 , 这一做法并非商鞅首创 , 而沿袭自吴起 。起初百姓自然是半信半疑 , 认为官府不可能信守承诺 。商鞅深明人性 , 知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果然 , 有人徙木 , 官府立时兑现 , 法律权威从此奠定 。
这一做法给我们的法治启蒙或普法工作以极大的启示 , 那就是官府守法或守信是法律权威的重要保障 。如果官府立法而不守法 , 许诺而不兑现 , 那么民众就无法建立对规则的信任 , 就无法以规则思维与官府互动 , 法治就只能是统治的方便工具 , 而不是官民一体遵守的客观规则 。所以 , 法治国家必然是信用国家 , 其首先考验的就是政府信用 。
商鞅自然明白法律权威的牢固确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 “徙木立信”只是一个开始 。新法随后遭遇到了两次更加严峻的挑战 , 而这些挑战对于商鞅之命运有着决定性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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