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诈骗闺蜜二审 案件或许会逆转谁才是真正的戏精(组图)( 二 )


值得一提的是,案发后,李安琪手机并没有到案,公安机关给出的说明是:因未将李安琪的手机认定为作案工具,故未予扣押 。此外,张馨月也以其手机内存有个人隐私为由,拒绝向公安机关提供手机,以上“聊天记录”为自行打印后提交给公安机关的 。李安琪母亲说,李安琪曾回忆,她被警方带走时,警察(或辅警)将其手机抢走 。张馨月的口供提到,她从未与“聊天记录”中所谓的男友袁某宇见过,袁某宇等4人都是李安琪冒充的 。但李安琪母亲接受采访时说,张馨月向警方称,袁某宇系经李安琪同学的妹妹介绍他俩认识的 。而张馨月的海量聊天记录显示,她与一名网友关系亲密,双方互称“老公”、“老婆”,且有一定经济往来 。985424.com
李母提供的证据显示,张馨月曾说男朋友袁某系“煤老板”之子,有证据显示张馨月曾在报案前去过山西太原探望男朋友,曾有一次开车往返,不料中途将车撞毁,还曾找李安琪借钱修车 。李安琪辩护律师徐昕说,李安琪在北京市西城分局广外派出所第一次被讯问,是2016年4月5日17时10分至21时38分 。但他发现了时间、人员完全相同,但内容完全相反的两份供述,一份承认诈骗,另一份否认诈骗 。然而案件审理时,两份供述的时间都被修改,一份变为17时10分至19时0分,另一份变为19时10分至21时38分,页码也遭到涂改 。按规定,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均无权直接在案卷上做修改,因此这两份笔录,不能作为定案根据 。徐昕认为笔录存在问题,需要合理解释 。
李安琪母亲接受津云新闻采访人员采访时说,李安琪被警方抓走后,曾有一名"民警"塞给她一张字条,写有联系电话和姓名,李安琪也对当时的代理律师提到此事,但代理律师没有理会 。后来李母接到一名自称为办案民警李某的电话,对方称可以帮忙解决此事 。不久李母又接到自称车律师的电话,两人还见了面 。车某拿出证件给李母看,自称受人委托调理此案,如果李母支付150万元,李安琪便会被释放 。随后,李母向张馨月账户打款80万元,向车某支付现金70万元,并签下和解书 。然而,钱给了,李安琪却没有重获自由 。徐昕说,张馨月于2016年3月28日报案,西城分局于2016年4月5日立案,立案的依据除了张馨月3月28日的报案笔录 。https://www./font>
3月30日提交的微信截图,公安机关3月29日调取到的银行流水之外,没有其他任何证据 。立案要审查的第一大重点就是认为有犯罪事实,这必须靠证据来证实 。徐昕认为,本案立案证据明显不足 。因此徐昕认为,该案明显是急于立案,甚至违法立案 。加上前面张馨月提供的海量聊天记录中所提到的,“白某(张馨月前男友)帮忙立案”的说法,让该案更加疑点重重 。调查发现,李安琪和张馨月确实有频繁经济往来 。李母称,李安琪有自己的代购渠道和服装公司,张馨月没有正式工作,父母均在内蒙古,父亲是某政府部门处级干部,无论从家庭背景还是收入基础来看,均无法支付张馨月高额开销,张馨月一直在“拆东墙补西墙” 。
张馨月曾对李安琪说,她妈妈在燕郊卖了一套房子,其中80万存在她手中 。她爸爸托人在北京给她办事,给了她50万元 。这些钱被她花光了,但她不敢让父母知道 。2016年初,张馨月曾说母亲即将到北京看她,她担心父母问到钱的事儿 。徐昕介绍,张馨月自行列举的转账账目显示,她先后转账李安琪的钱款60余万元 。李安琪转给张馨月的钱款80余万元 。如此计算,张馨月欠李安琪20余万 。李母介绍,张馨月习惯了大手大脚,曾经多次向李安琪借款,甚至想向她本人借款 。徐昕称,张馨月提交的“聊天记录”也存在问题,正常的聊天记录截图有ID、时间、联系人、微信号、状态、类型、消息 。而张馨月提交的“聊天记录”却没有“微信号”一栏,如果张馨月证据造假,她将构成伪证罪 。98542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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