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施行的《快递暂行条例》规定【图】( 三 )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若有以上行为,或者非法扣留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copyright /font>
【5月1日起施行的《快递暂行条例》规定【图】】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内容来自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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