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明确了!这类短信,不得擅自发送!


双十一|明确了!这类短信,不得擅自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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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明确了!这类短信,不得擅自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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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双十一”临近一条接一条的营销短信不停地“轰炸”是不是烦不胜烦?这些烦人的营销短信
要被整治了!
10月25日
【 双十一|明确了!这类短信,不得擅自发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
营销短信扰民问题召开行政指导会
规范电商平台短信营销行为
阿里巴巴、京东、拼多多、美团等
主要电商平台企业
以及相关基础电信企业
和短信息服务企业代表参会
双十一|明确了!这类短信,不得擅自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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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公众号截图▲
据了解近年来“双十一”促销期间的营销类垃圾短信投诉呈现集中爆发现象电商平台的相关投诉占比高达九成另外,还衍生出大量相关消费金融类垃圾信息投诉特别是平台“默认”注册用户同意直接发送促销信息平台商家利用平台规则漏洞发送营销短信等问题较为突出明显侵害消费者权益会议要求↓↓↓一是电商平台要立即全面自查自纠零售、金融等相关产品的短信营销行为,不得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擅自发送营销短信,完善现有短信营销预案,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二是相关基础电信企业和短信息服务企业要立即完善管理制度和技术手段,加强短信端口接入管理,规范短信签名使用,不得接入违规转租资源,不得扩大签名使用范围,通过“回头看”,推动常态化治理。三是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要加强垃圾信息投诉受理、线索转办及监测分析等工作,发挥“风向标”作用,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报告。相关企业承诺将严格落实垃圾信息治理相关要求全面自查整改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优化用户服务及时总结汇报确保营销类垃圾短信治理取得实效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来源:平安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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