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互联网人身险新规"特别策划"④:渠道变局,争锋对决,谁主未来?( 三 )


其次,从管理看,电话销售人员是自己公司员工,便于公司有效管理。
另外,从操作看,电销渠道可以综合运用邮件、网络、短信和IT系统平台开展业务,且操作简单,中小险企可直接“上手”。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2020年,工信部曾发布《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指出,工信部负责对全国的短信息服务和语音呼叫服务实施监督管理,且要求经营短信息服务或语音呼叫服务,应当依法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为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的接入服务及通信资源。也就是未来的电话销售,不仅需要“持证上岗”,还需要在监管的“监视下”进行。
但综合考虑互联网渠道的“受阻”情况,在业务压力下,或许电销也会成为另一种选择。
银保渠道或“青云直上”
如果说新规对于互联网渠道的影响是直接的,那对于银保渠道的影响则是间接的。
据悉,按照《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规定,每家银行网点合作的保险公司数量最多为3家,也就是我们所说的“1+3”,但有公司为了与银行合作,而银行为了多一些客户,会利用互联网来突破这一限制,将很多公司产品抛到网上来销售。从这一层面看,有业内人士称,如果新规实施后,银行的互联网保险业务也将面临“整改”。
同时,有人分析,从银行业务层面看,保险业务所占的比重并不大,新规对银行的影响有限。
不过,作为销售的一个渠道,银保渠道有着自身的优势。例如,银行的网点多,可触及的客户范围更大,从展业看,或许对于从互联网渠道退下来的中小险企而言,将是“投靠”的方向。
从成本看,与银行合作相较自己成立营销团队,成本或低一些,将成为部分公司的首选。
凡事都有两面性,因监管规定,线下的保险销售都需要进行“双录”,而银保渠道也不例外。当越来越多的险企寻求银行合作时,险企的自主权也会受到一些限制,中小险企的议价能力更为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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