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男子剪破女友安全裤,欲强行与其发生关系



福建一男子剪破女友安全裤,欲强行与其发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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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男子剪破女友安全裤,欲强行与其发生关系


女性被侵犯的事件时有发生 , 对她们的身心造成极大伤害 。 在以往女性受侵犯的案例中 , 熟人作案已经屡见不鲜 , 女性也有相应的防范方法 。 怕就怕坏人不是外人 , 而是她们的男友 , 这就让人难以防备了 。
近日 , 有关部门公开披露了一起案件:福建尤溪县 , 2021年6月20日凌晨1点左右 , 陈某某和女友黄某某在外饮酒作乐 , 随后他们回到一家宾馆内休息 。
没过多久 , 陈某某心痒难耐 , 想要与女友发生关系 , 但遭到对方强烈拒绝 。 此时的陈某某不愿意罢休 , 多次动手试图脱掉女友的安全裤 。
但由于女友一直拽着安全裤 , 陈某某难以得逞 。 一怒之下 , 陈某某动手打了女友脸部一巴掌 。
【福建一男子剪破女友安全裤,欲强行与其发生关系】
片刻后 , 陈某某仍不死心 , 于是走到房间外面拿了一把剪刀 , 强行剪破并脱掉了女友的安全裤 。 面对色胆包天的陈某某 , 女友惊慌失措 , 一直躲闪不配合 。
陈某某没能得逞便恼羞成怒 , 用力掐了女友的右大腿 。 女友大声哭喊 , 情绪逐渐处于崩溃之中 , 随后她拿起剪刀将枕头、床垫、以及床单全都剪烂 。
陈某某看见后很生气 , 对着女友的腹部踢了一脚 , 并将剪烂的安全裤和床垫等扔进垃圾桶里便离开 。
当天上午 , 陈某某主动投案 , 已经取得女友的谅解 。


检方认为:被告人陈某某违背妇女意志 , 以暴力方式多次试图与女性发生关系 。 陈某某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 属于犯罪未遂 。
加之陈某某有自首的情况 , 可以从轻处罚 。 建议法院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11个月 , 缓刑一年 。
据悉 , 被告人陈某某出生于1982年 , 初中文化 , 无业 。 为何他会知法犯法?或许有以下几点原因:一、陈某某心术不正 , 毫无人性 。 二、陈某某可能认为情侣之间可以任意发生关系 , 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 三、陈某某不懂得尊重女性 , 进而物化女性 , 把被害人当作个人消遣的工具 。

事已至此 , 陈某某必将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 ,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透过此案我们可以了解到 , 即便是情侣之间也必须经过对方同意才能发生性关系 , 否则就已经触犯了法律 。 借此机会希望情侣之间能多些尊重 , 不要违背对方的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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