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文人生活 辛弃疾带刀集会 周密招妓劳教( 二 )


-清朝人的限制
生活在今天也好 , 生活在宋朝也罢 , 都能享受集会的自由 , 最怕的是生活在清朝 。
清朝因为是异族统治 , 害怕老百姓凑一块儿闹事 , 所以对民间集会非常敏感 , 其限制之多、处罚之严厉 , 已经到了变态的地步 。《大清律例·户律》规定:“凡兵民聚众十人以上 , 带有军器……不曾拒捕者 , 为首发边远充军 , 为从流二千里 。若十人以下 , 带有军器 , 不曾拒捕者 , 为首……杖一百 , 流二千里 , 为从杖一百 , 徒三年 。”《大清律例·兵律》还规定:“凡异姓人 , 但有歃血定盟焚香结拜兄弟者 , 照谋叛未行律 , 为首者拟绞监候 , 为从者发云贵两广极边烟瘴充军 。其无歃血盟誓焚表情事 , 止序齿结拜兄弟 , ……为首者杖一百 , 枷号两个月 , 为从各减一等 。”就是说朝廷准许你集会 , 但是有两条限制 , 一是不能携带兵器 , 二是不能私相结拜 , 如果携带兵器参加集会 , 最低的刑罚是打一百大板 , 然后劳改三年;如果私相结拜 , 最低的刑罚是打九十大板(为首打一百大板 , 这里指“为从减一等”) , 然后枷号一个月 。像《三国演义》里刘关张他们三位 , 要是活在清朝 , 非被关起来严办不可 , 因为他们仨集会的时候不但携带兵器 , 还歃血盟誓私相结拜 , 两罪并罚 , 不是死缓 , 就是无期 。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规矩 , 在这个时代是英雄 , 换一个时代可能就会被视为暴徒 , 就拿喜欢集会的宋朝词人来说吧 , 如果把他们的行为放到今天 , 也有很多地方触犯了我们今天的法律 。
辛弃疾登临赏心亭 , 填词《水龙吟》 , 要“把吴钩看了 , 栏干拍遍” , 按照咱们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 “吴钩”应该被列入管制刀具吧?辛稼轩带着管制刀具和一帮下属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 , 已经触犯了法律 , 人民警察有权予以制止 。比较起来 , 还是欧阳修做得对 , 他填词《玉楼春》 , 自称“春山敛黛低歌扇 , 暂解吴钩登祖宴” , 参加集会前先去掉兵器 , 堪称知法守法的好市民 。
李清照夏日泛舟 , 填词《如梦令》 , 有“争渡 , 争渡 , 惊起一滩鸥鹭”的说法 , 每次读到这一句 , 我都忍不住想给清照女士讲讲咱们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条第七款:不听劝阻抢登渡船 , 造成渡船超载或者强迫渡船驾驶员违反安全规定 , 冒险航行 ,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 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 。
【宋朝文人生活 辛弃疾带刀集会 周密招妓劳教】最该接受处罚的是南宋末年的文人周密 , 这老兄曾经组织吟社同仁集会于西子湖畔 , 先议论时事 , 后联诗饮酒 , 饮酒到酣处 , 还找来一批妓女助兴 。周密要是活在今天 , 估计会被人民警察强行带离现场 , 扭送到派出所 , 写完检查 , 再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 , 一年以下劳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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