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妓女可以享受公务员待遇

中国历史上的妓女是由宫妓、营妓、官妓、家妓和民妓组成 。在这五类妓女中 , 前三类是国营妓女 , 按照现在的话说 , 是体制内的 , 她们地位卑贱 , 生活却相当优裕 , 编入国家正式编制 , 由国家财政供养 。
官员和妓女 , 本来是社会地位悬殊的两种人 , 生活没有交集 , 但是 , 历史上 , 这两种人的关系曾经最为紧密 。
中国历史上所说的妓女概念 , 似乎比我们现在所说 , 所理解的要宽广一些 。专家们认为 , 中国历史上的妓女有两大类 , 细分有五类 。大的来说 , 有艺妓和色妓之分 , 前者主要从事艺术表演活动 , 如同今日之文艺工作者 , 娱乐明星 , 而后者主要出卖色相 , 就是今日人们普遍认为的娼妓 。但之所以把艺术家和娱乐明星归入妓女 , 是因为艺妓也经常卖身 , 只不过作为宫妓想经常卖身是不行的 。
如果再细致划分 , 中国历史上的妓女是由宫妓、营妓、官妓、家妓和民妓组成 。宫妓是皇宫中服务于皇帝的妓女 , 营妓是服务于军队军官和士兵的妓女 , 官妓是服务于各级地方官员的妓女 , 家妓是达官贵人家庭供养的服务于达官贵人的妓女 , 而民妓 , 可能更接近于今天人们所理解的妓女 , 就是活跃于民间 , “服务”于社会的妓女 。
在这五类妓女中 , 前三类是国营妓女 , 按照现在的话说 , 是体制内的 , 她们地位卑贱 , 生活却相当优裕 , 编入国家正式编制 , 由国家财政供养 , 当然 , 也服务于国家和国家象征的皇帝与官僚的需要 。至于后两类 , 相当于个体私人经济 , 体制外生存 , 不向国家伸手 , 不给政府添乱 , 独立经营 , 自负盈亏 。
在中国的历史上 , 春秋时期的齐国管仲设立国营妓院 , 收取税金 , 据说是国家发展妓女事业的开始 , 后来汉武帝又创立营妓制度 , 让妓女作为慰安妇为军人服务 , 体现出雄才大略的皇帝善解人意 , 关心士卒性苦闷的仁慈心肠 。而到了隋朝 , 隋炀帝设立教坊 , 广纳歌舞艺人 , 纵情声色 。唐朝沿袭了隋朝的教坊制度 , 风流皇帝唐玄宗更是扩大教坊机构 , 教坊艺人达到11409人 , 他还不满足于此 , 又设立梨园 , 极尽荒淫无耻之勾当 。
上有所好 , 下必甚焉 。尤其唐玄宗设教坊、置梨园 , 统4万宫妓作乐以及和杨玉环风流韵事传遍朝野后 , 各级官员极为羡慕 , 纷纷仿效 。地方上诸道、方镇、府司、州县军镇都设有官妓 , 每逢节日宴游 , 迎送官员 , 招待宾客 , 都要分配妓女前去歌舞陪侍 。
官妓营妓向长官无偿献身被认为是一种义务 , 她们中出类拔萃的往往被一二把手独占 , 营妓、官妓为官员们生出孩子的也不在少数 。有的官将还为妓女争风吃醋 , 闹得不可开交 。有的官员以妓女送人情 , 有的贵宾过境 , 就送妓女侍寝 。有的官员看中某个妓女 , 也可借给他狎玩 , 如白居易任杭州刺史时 , 就让元稹把杭州歌妓商玲珑借去玩了一个多月 , 他有不少诗歌充满自豪地记载了他嫖妓宿娼的行径 。
【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妓女可以享受公务员待遇】到了清朝 , 雍正皇帝下令全国废除乐籍制度 , 国家不再正式供养妓女 。从那时到现在 , 官员嫖妓在制度上是被禁止的 , 但不可能被禁绝 。只是 , 没有了国家财政供养的官营妓女供享乐 , 官员嫖妓如果不是自掏腰包 , 就一定是有人为了某种利益为他买单 , 甚至是贪污公款或巧立名目用公款做嫖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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