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男子瘫痪后女友搬走儿子不养,独居30多天死亡,法院怎么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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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情感最为丰富的动物 , 正是因为情感存在 , 人类社会才会得以维系 , 人类才不会像野兽一样互相撕咬 , 社会才不会充满血腥 。 人心都是肉长的 , 很多人面对一些受伤的小动物甚至是被折断的花花草草都会产生怜悯之心 , 但也有少部分人 , 面对亲人都能做到冷血无情 。
姜某是福建南平人 , 案发时六十多岁 , 与一名差不多年纪的女子住在一起 , 女子姓黄 , 是姜某的女友 , 两人的这段黄昏恋已经持续很久了 , 姜某原本也有个比较美满的家庭 , 他与前妻有一个儿子 , 当时也快四十岁了 。


黄某也是一个离异老人 , 与姜某一样 , 老了之后想要找个人搭伙过日子 , 虽然没领证结婚 , 但也不重要了 , 到了他们这个年纪 , 重要的是陪伴 , 而不是物质上或者生理上的需求 。 两人本以为可以结伴走过余生 , 但谁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会先到 。
2018年9月 , 突如其来的一场大病让姜某瘫痪在床 , 生活不能自理 , 没人照顾对于姜某来说将是致命的 。 但黄某似乎并不想照顾姜某 , 两人本来就只是搭伙过个日子 , 所以并没有什么感情可言 , 既然黄某不是姜某的妻子 , 那么她也没有义务去照顾这样一个瘫痪的老人 。
但黄某也没法眼睁睁地看着姜某躺在床上自生自灭 , 于是也只能照顾着 , 并且还将姜某接回了自己名下的房子里 , 但这也不是办法 , 她不可能照顾姜某走过剩下的日子 , 所以她找到了姜某的儿子小姜 , 提出以后就由小姜来全权负责照顾姜某的事 。
但小姜却认为黄某与姜某已经共同生活这么久了 , 虽然没有领证结婚 , 但也和夫妻差不多了 , 所以她也应该负责一部分 , 可黄某不愿意照顾姜某 , 也没有义务照顾 , 所以两人一直争执不断 , 可争来争去都没能有个结果 。
期间黄某倒也没丢下姜某不管 , 还是一直照顾着 , 直到一年后 , 黄某因为照顾姜某被弄得心力交瘁 , 于是连自己的房子都不住了 , 给小姜知会了一声后就搬了出去 , 这样一来 , 姜某就一个人住在了这里 。


【福建男子瘫痪后女友搬走儿子不养,独居30多天死亡,法院怎么判的】之后小姜和他的姑妈就轮流照顾着姜某 , 可也只持续了半年 , 之后小姜就不愿意照顾父亲了 , 将挑子全撂给了姑妈 , 他说他要工作 , 他也有家庭需要养活 。 但姑妈年纪比姜某还大得多 , 照顾起姜某来也是有心无力 , 所以她就多次劝说小姜来承担照顾父亲的义务 。
但小姜并不作理会 , 甚至到后来电话都不接了 , 姑妈也没办法 , 她自己都是个需要人照顾的老人 , 所以就离开了 , 在那之后 , 姜某身边就一个人不剩了 , 他一个瘫痪的老人 , 在这样的情况下想要活下来根本就不可能 。
而且他在离世前不知道要承受多少的痛苦 , 首先是吃喝的问题 , 他不能动 , 所以吃饭喝水这样的事 , 凭他自己是不可能完成的 , 然后是拉撒 , 既然都不能动了 , 那么他就只能躺在床上解决 。
小姜的姑妈离开后一个月 , 邻居想起隔壁的姜某家似乎有很长时间没来过人了 , 而他又瘫痪在床 , 于是邻居就打算去看看 , 结果发现姜某已经没了呼吸 , 于是邻居拨打了报警电话 , 不一会儿警方赶到了现场 。
现场一片狼藉 , 姜某的身下沾满了排泄物 , 床头的水杯被打翻 , 看来姜某曾试图凭借自己的力量生存下去 , 但这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 经过尸检发现 , 姜某是死于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


突发的疾病在这样的情况下 , 对于姜某来说可能还是一件好事 , 没人照看的他无时无刻不处于痛苦当中 , 死亡对于他来说是一场解脱 , 至少他不用再经受这样的折磨 。 姜某已死 , 那么谁需要对此负责?是黄某?还是小姜?还是小姜的姑妈?
其实定责的关键就在于三者是否有义务承担照顾姜某的责任 。 首先是黄某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 需要扶养的一方 , 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 , 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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