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获赔3000万!小米科技诉深圳小米,入选知产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

日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发布六个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涉及知名品牌、金融产品、电子商务等多领域侵害商标权纠纷。

商标权|获赔3000万!小米科技诉深圳小米,入选知产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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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法院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

一、欧普公司诉华升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商标侵权的判断标准及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司法适用
二、国信证券诉国信基金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遵循私募基金行业逻辑的惩罚性赔偿计算依据
三、小米科技公司诉深圳小米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电子商务中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的具体考量
四、阿尔塞拉公司诉柯派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刑事罚金的执行不能减免惩罚性赔偿
五、兰研公司诉百分百公司、科玮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被告注册商标被无效后仍继续使用的应认定为故意侵权
六、华为公司诉刘某成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惩罚性赔偿在刑民交叉案件中的具体应用

其中,“小米科技公司诉深圳小米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为六个典型案例中判罚额度最高,达3000万元!

据介绍,小米科技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在手提电话等商品上注册第8228211号商标,并对其商标、字号进行了大量宣传与广泛使用。深圳小米公司在后成立,在天猫平台开设店铺,公开进行招商合作,并将他人生产的商品标注自己为制造商进行对外销售。深圳小米公司在该店铺中销售充电器、移动电源、风扇、按摩仪等182款被诉商品,商品销售页面均标注“小米数码专营店”,其中114款被诉商品的销售标题中标注“小米数码专营店”“小米专营店”“小米”。法院依职权向天猫公司调取该店铺近3年的交易数据显示,以上182款被诉商品的销售金额共计1.54亿元。小米科技公司主张深圳小米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请求判令深圳小米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3000万元。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深圳小米公司在涉案114款被诉商品销售标题中标注“小米数码专营店”“小米专营店”“小米”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销售金额共计1.35亿元。法院根据小米科技公司的申请,作出书证提出命令裁定,责令深圳小米公司提交其进货交易凭证等证据,但深圳小米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故推定小米科技公司就该证据所涉证明事项的主张成立,以同行业企业的利润率30.78%确定本案利润率。根据涉案商标的知名度、深圳小米公司的使用方式、经营方式等,酌情认定涉案商标对被告获利的贡献率为30%。深圳小米公司明知涉案商标仍故意侵权,侵权行为时间长、范围广、规模大、侵权获利巨大,且同时实施多种侵权行为,属于情节严重。故综合上述因素确定适用三倍惩罚性赔偿,据此计算商标侵权赔偿数额为3740万余元。在此基础上叠加不正当竞争赔偿部分的赔偿数额及合理维权费用后,已经超出本案诉讼主张,故判决全额支持小米科技公司3000万元的诉请。

据悉,本案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并在法院主持下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法院准确查明认定电子商务中的侵权获利,判决全额支持原告诉请,展现了对惩罚性赔偿法律适用的积极、审慎、严谨态度!

据了解,小米公司已经不是第一次在商标侵权诉讼中获得法院适用“惩罚性赔偿诉对于知识产权侵权惩治力度不断加强,蹭名牌、搭便车等侵权行为的成本将大大提高,“蹭名牌”者终将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如果您遇到类似行为,可以联系专业法律服务机构高沃知识产权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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