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发生惨烈事故,在建房屋墙体倒塌,两名工人不幸坠亡



安徽发生惨烈事故,在建房屋墙体倒塌,两名工人不幸坠亡


文章图片



安徽发生惨烈事故,在建房屋墙体倒塌,两名工人不幸坠亡


孙某某是当地小有名气的包工头 , 手底下也有一批跟着他干活的工人 。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经验丰富包工头 , 却没有把安全施工放在第一位 , 致使两名工人在施工作业时 , 发生意外不幸坠亡 。 阜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公开了此案的详情 , 同时再次为工程施工人员敲响安全作业的警钟 。
孙某某 , 男 , 1970年出生于安徽省临泉县 , 汉族 , 小学文化 , 农民 。



法院审理此案查明 , 事发当日中午 , 孙某某组织谢某、葛某等工人 , 正在阜南县为村民杜某建房 , 可天有不测风云 , 人有旦夕祸福 , 建房屋墙体忽然倒塌 , 致使两名正在施工作业的工人谢某和葛某不幸坠亡 。
这次的事故可以说是意外 , 也可以说是必然 , 因为从包工头孙某某到一众工人 , 安全意识淡薄 , 作业时从未采取安全措施 , 这也直接导致了在事故发生时 , 谢某和葛某二人直接死亡的惨烈的结果 。
经认定 , 该起事故系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



事故发生后 , 孙某某连忙拨打120、110电话 , 主动到案后 , 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 并且与两名死者近亲属达成调解协议 , 分别一次性赔偿谢某和葛某近亲属经济损失 , 18万元和24.6万元 。 两名被害人家属对孙某某予以谅解 , 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 ,。
【安徽发生惨烈事故,在建房屋墙体倒塌,两名工人不幸坠亡】经安徽省临泉县司法局调查评估 , 孙某某符合社区矫正条件 。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 , 孙某某未采取安全措施 , 组织人员施工建房 , 致被害人谢某、葛某从三楼坠地死亡 , 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 应予依法惩处 。
孙某某主动打电话报警 , 主动到案 , 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 具有自首情节 , 自愿认罪认罚 , 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 取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 , 确有悔罪表现 , 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罚 , 结合司法机关评估意见 , 可对其适用缓刑 。
法院一审判决 , 孙某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缓刑二年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