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湖南男子车被盗,小偷反将车主告上法庭,无理诉求让人愤慨


17年湖南男子车被盗,小偷反将车主告上法庭,无理诉求让人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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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湖南男子车被盗,小偷反将车主告上法庭,无理诉求让人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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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湖南男子车被盗,小偷反将车主告上法庭,无理诉求让人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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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著名文豪鲁迅先生在著作《两地书》中有这么一段话:“经我强硬的答复 , 没法对付 , 便用最终的毒计 , 就是以退为进 , 先发制人 , 亦即所谓‘恶人先告状’也 。 ”恶人先状告这个词正是出自于这一段话 。

碰到这种坏人做了错事却倒打一把的情况 , 连鲁迅先生都无法免俗要气上一气 , 提笔嘲讽一番 , 普通人碰到这种糟心事会有多气愤也就可想而知了 。 这不 , 2017年的时候 , 家住湖南岳阳的徐先生就碰到了这么一桩糟心事 。

2017年4月29日晚上 , 徐先生路经楼下的时候突然发现 , 停放在一楼的摩托车不翼而飞 , 显然是被偷了 。 徐先生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 , 但可惜的是徐先生家附近并没有监控 , 摩托车体积又小很容易拐到一些小巷中 , 更方便躲避监控 , 想要追回的可能性很小 。
徐先生也明白这一点 , 但他实在气不过 , 正好晚上无事 , 他干脆开上自家小轿车出门碰运气 , 能找到最好 , 找不到就当散散心了 。 有道是“有心栽花花不开 , 无心插柳柳成荫” , 就在徐先生转悠了一大圈始终没有找到 , 汽车都快耗尽准备加个油打道回府的时候 , 在加油站附近发现了自驾摩托车的踪迹 。
看到奔驰在路上的摩托车 , 徐先生瞬间就追了上去 , 一边追还一边降下车窗大喊:“你给偷车贼快停下来!我已经报警了!”

骑着车的男子为付先生 , 他是岳阳一个专门偷盗摩托车的犯罪团伙的成员 , 如果他是心血来潮突然为之 , 当然还能认个错;但他之前已经屡次犯了偷盗罪 , 多次犯罪属于累犯 , 是加重情节 , 只要被抓住一定会被判刑 , 因此这付先生只能继续开着车往前跑 。
付先生在前面骑着车跑 , 徐先生在后面开着小车追 , 两人就这么道路上飞奔了起来 , 你追我赶之间还夹杂着徐先生不停喊付先生停车的声音 。 付先生为了摆脱徐先生的抓捕 , 只能挑一些小道逃窜 。
本来乡村的晚上就黑灯瞎火 , 小道路更是缺乏路灯 , 付先生慌不择路的情况下没有看清前方的道路 , 猝不及防碰上了条弯道 , 为了不冲出道路只能选择紧急刹车 。 但徐先生追付先生追的特别紧 , 付先生这一下紧急刹车根本没有给徐先生反应的机会 , 悲剧就这么发生了 , 徐先生小车的车头直接撞上了摩托车的车尾 。

徐先生在小轿车内好歹有安全气囊的保护 , 虽然轿车翻下了道路一头扎倒了田里 , 但好歹人没事;付先生却没那么好受 , 他骑着摩托车本就身体没有防护 , 一撞之下摩托车瞬间飞了出去 , 付先生也倒在了地上 。
徐先生追逐付先生只是想要讨回自己的摩托车 , 并不想要付先生的命 , 一看到发生了交通事故第一时间就选择报警 , 很快警方就闻讯赶来 。
付先生与徐先生之间的确发生了交通事故 , 但此时这已经不是重点 , 重点是付先生终于被警方给逮到了 。 上文已经说过付先生是当地一个偷车团伙的成员 , 近段时间以来这个团伙已经在岳阳市内盗窃了7辆摩托车 , 总价值高达3万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的 , 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
其实付先生以及其团伙盗窃的金额并不算很多 , 但问题在于他们是多次盗窃 , 累犯会增加基准刑的10%-40% , 因此最终付先生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9个月 , 并罚款2万元 。
徐先生的摩托车虽然受到了损毁 , 他的小轿车还要拿去维修 , 但至少偷车贼得到了应有的处罚 , 徐先生也打算让这事就这么过去了 。 但他万万没想到的是 , 2019年的时候付先生刚从监狱刑满释放 , 就立刻找上了自己 , 要求自己给出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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