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厂房发生事故,男子从三楼维修时不慎坠亡,家属获赔8万


江苏一厂房发生事故,男子从三楼维修时不慎坠亡,家属获赔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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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厂房发生事故,男子从三楼维修时不慎坠亡,家属获赔8万


事发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 , 时年44岁男子丁某 , 不但没有钢结构施工的资质 , 而且在没有配备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 , 带领不具备高处作业资质的雇工 , 进行钢结构厂房房顶的维修 , 导致一雇工在维修时不慎坠亡 。 事后 , 丁某被抓获归案 。 2022年2月14日 ,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检察院 , 依法公开了这起重大责任事故案的起诉书 , 还原了这起案件发生的全过程 。
男子丁某 , 出生于淮安市淮安区 , 汉族 , 初中文化 , 淮安市某某钢结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 住淮安市淮安区 。 丁某因涉嫌犯重大责任事故罪 , 现居住在家 。



法院审理此案查明 , 事发前4年 , 丁某在不具备钢结构施工资质的情况下 , 以淮安市某某钢结构有限公司的名义 , 承接了江苏某某公司钢结构厂房施工工程 。 事发一年前 , 该工程主体施工基本完成 。
事发当日下午2点左右 , 经江苏某某公司负责人胥某电话联系 , 丁某在没有配备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 , 带领不具备高处作业资质的杜某、曹某两名雇工 , 对江苏某某公司上述钢结构厂房 , 三楼的屋顶几处漏雨部位进行维修 。 6点左右 , 曹某在维修作业时 , 不慎从屋顶透明瓦处坠落 。 曹某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



另查明 , 事后 , 丁某、胥某与曹某的家属达成调解备忘录 , 并取得谅解 。 现在丁某及胥某 , 已将调解的赔偿款交由公安机关保管 , 丁某另行赔偿人民币8万元 。 案发后 , 丁某拨打了120、110报警 , 并停留在现场等候处置 , 归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 。 丁某在审查起诉阶段 , 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
丁某的辩护律师认为 , 丁某具有公诉机关指控的从轻处罚情节 , 建议对丁某适用缓刑 。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 , 丁某在作业中 , 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 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 造成一人死亡 , 他的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 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丁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 , 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 是自首 , 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 丁某自愿认罪认罚 , 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 丁某和胥某与被害人曹某家属 , 达成调解备忘录 , 并将调解的赔偿款交由公安机关保管 , 属于对被害人亲属积极赔偿 , 酌情可以从轻处罚 。 根据丁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 结合丁某具有的悔罪表现 , 法院依法对丁某宣告缓刑 。
【江苏一厂房发生事故,男子从三楼维修时不慎坠亡,家属获赔8万】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 丁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 缓刑一年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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