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事‐女子30元招嫖在实施时被抓:54岁、累犯、HIV患者,带病工作3年


四川事‐女子30元招嫖在实施时被抓:54岁、累犯、HIV患者,带病工作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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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事‐女子30元招嫖在实施时被抓:54岁、累犯、HIV患者,带病工作3年


众所周知卖淫嫖娼在我国是一种违法行为 , 也是现实生活中很常见的一种丑恶现象 , 可谓是屡禁不止 。 其中缘由当然与特殊人群的生理欲望有分不开的关系 , 而部分失足妇女在金钱驱使下的屡错屡犯 , 也是造成这种现象难以根绝的原因之一 。

表面上看去 , 卖淫嫖娼行为似乎是两厢情愿的事 , 一方求宣泄、一方为钱财 , 但实际上这种行为不止本身有违道德、影响婚姻家庭、触犯法律 , 更容易滋生其它犯罪 , 所以历来被作为社会治安的工作重点 , 而该行为容易造成性疾病的传播 , 也是警方对其严厉打击的重要原因之一 。
01案情简介近日 , 本栏在依法披露的公开信息中浏览到一宗传播性病罪的案件审理过程:2021年9月22日7时30分许 , 泸州市江阳区警方例行工作时 , 在一无名茶馆内将正在发生性关系的失足妇女薛某英和嫖娼男子何某抓获 , 经讯问双方约定价格为30元 。 令人恶心的是 , 警方后查明失足妇女薛某英已54岁 , 系累犯 , 2018年时就被确诊为HIV病毒阳性 , 其一直在明知的情况下“带病坚持工作”近3年 。 经审理法院认为 , 被告人明知自己感染HIV病毒仍从事卖淫活动 , 其行为构成传播性病罪 , 随后综合被告人犯罪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

02案件后果及防范措施对于这个判决结果 , 相信所有人都会和本栏一样拍手称快 , 但难以确定其在改造后能否重新做人 。 另外的担忧是其”带病坚持工作“这三年间到底有多少个男人曾关照过她的生意?其中又有多少人中了招 , 中招后的人又到何处、和谁招摇过?细思极恐 。

往期案例在叙述完案情后 , 我们基本都会针对案例向大家宣讲防范措施 , 但本案例似乎并无可讲 , 因为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 但毕竟浊者也有在阳光下的日常生活 , 这才是此类犯罪的最可怕之处 , 如果一定要说怎样防范?那就是众所周知的四个字:洁身自好!另有一言不知算不算是恫吓:侥幸是论次可数的 , 快乐是以秒来计的 , 痛苦将是终极一生的 。

03以案普法【四川事‐女子30元招嫖在实施时被抓:54岁、累犯、HIV患者,带病工作3年】借此文用通俗语言将刑法中该罪名的相关司法解释作以宣讲: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传播疾病卖淫、嫖娼的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罚金 , 也就是说犯案者不分性别;如果明知自己感染HIV病毒 , 故意不采取防范措施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包括卖淫、嫖娼行为)致使他人感染HIV病毒的 , 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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