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一男子 3 岁儿子非亲生,起诉赔15 万:女的没亏反而赚翻了


苏州一男子 3 岁儿子非亲生,起诉赔15 万:女的没亏反而赚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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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一男子 3 岁儿子非亲生,起诉赔15 万:女的没亏反而赚翻了


苏州的周某和妻子钱某婚后育有一儿一女 。 因听朋友和邻居说3岁的儿子长得不像自己 , 周某带儿子做了亲子鉴定 , 结果显示儿子并非自己亲生 。 周某将钱某起诉到法院 , 要求离婚并支付精神抚慰金和小孩的抚养费共计50多万元 。 法院审理认为 ,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 , 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 ,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该案中 , 女方隐瞒子女与男方无亲子关系的事实 , 使男方实际履行了抚养义务 , 其行为已构成欺诈性抚养 。 在法院的多次调解下 , 双方达成一致 , 周某和钱某离婚 , 小周由钱某抚养 , 钱某补偿周某15万元 。
看似“大快人心”的新闻标题 , 细看下内容反而令人唏嘘 。并非是女方净身出户+赔偿15万 该案是调解结案 , 不是法院判决(新闻里法官给的理由是:还有一个女儿 , 有一定感情基础) 。所以 男方获赔的15万 , 是双方能接受的结果 。同工个人保守 来看就是: 男女方分割财产后 , 女方多给男方15万 ,而已 。对比男方的遭遇 ,这样的调解结果是否可抵偿男方收到的伤害? 从判决的社会影响来看 ,这样的调解结果能否约束今后类似结果的发生?
是说(假设)房子男方首付40万 , 女方因为出子宫所以就不用出首付 , 直接加了名 , 现在房子卖出可以得到200万 , 离婚平分 , 双方各得100万 , 然后出轨用子宫给别人生孩子的女方给了男方15万吗? 女方不用出首付买房子 , 哪怕是给情人生了孩子 , 也可以分到85万——是这个意思吗?
按照新闻所说 , 该案件是直接调解结束的 。 调节结果是出轨女子钱某补偿男子周某15万元 , 双方离婚 。 法院相关人士说的是补偿 , 也就是出轨的妻子并没有净身出户 , 还是可以拿到双方财产的一半左右 , 最多在去掉15万元 。 要知道现在一套房子价值上百万太正常了 , 再加上男方给予的婚前彩礼、婚后长期的供养 。这样算下来 , 女方被男方免费供养了十几年 , 还给自己情人生了孩子 , 到最后还能免费分到几十万的财产 。这个女的亏了吗?根本没有 , 反而是赚翻了 。这会让这种风气得到遏制吗?不会的 , 反而会被众多仙女当成先进案例 , 积极效仿 。15万对于该男子有多大帮助吗?没多大帮助 , 这些钱根本弥补不了自己十几年的付出的金钱 , 再加上自己付出的时间、精力和健康 , 只会亏得更多 。而且按照一般推测 , 该男子应该也有四五十岁了 , 想要在结婚生个属于自己的孩子 , 估计很难了 , 毕竟现在的结婚花费可不低 。



个人认为这个判决并不合理 。首先我们分析一下这件事 , 这位国男不但没有完全信任小仙女 , 反倒是听信邻居风言风语 , 还胆敢私自做亲子鉴定 , 这种不讲夫妻情分的行为 , 已经严重伤害到了小仙女的精神和情感!而且还让小仙女在亲人面前名誉扫地!气抖冷!一个男人不能大度点?小仙女已经收心了她有什么错?无非就是见老王的时候没控制好 , 谁还不能失误一次?再说国男不做亲子鉴定一切不就如常?总之都是国男的错! 所以我参考了拱墅区妇联在处理古古然时的金句“你一个男人就不能自己承担一切?” ,
认为正确的判决应该是:该国男要赔付小仙女50万精神损失费 , 并且作为婚姻过错方净身出户 , 所有财产都归女方 , 毕竟男方有错在先不说 , 一个单亲妈妈多不容易呢!你不离婚忍忍能怎么样嘛!何况孩子有就行了 , 是不是自己的重要吗?再重要还能有仙女重要?真爱她就不可能会在意孩子是谁的!两个人之间的相守才是唯一!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你还要离 , 那你作为男人让让她又有什么不行的?都判给她!
幸好3岁就发现了 , 对孩子情感扎的不深 , 抚养金额也不大 , 不会造成终身遗憾 。这种事情 , 不像单独出轨 , 不仅伤害性很大侮辱性极强 , 同时严重损害了男方的利益 , 这位男士没有选择极端方式解决问题 , 而是理性的走法律途径维权 , 应该点赞 。不过替别人抚养儿子三年 , 赔偿15万感觉似乎有点少了 , 一个孩子一年5万费用可能不止 , 其中还包括男方的精神损失费 , 赔偿50万没毛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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