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墙进入邻居家,脱光衣服欲发生性关系,女子称上厕所拖延时间并制造响动获救


翻墙进入邻居家,脱光衣服欲发生性关系,女子称上厕所拖延时间并制造响动获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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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墙进入邻居家中 , 脱光衣服欲发生性关系 , 被害女子以上厕所拖延并放凳子发出响动 , 获救 。 在陕西发生了这样一起案件 。

康某某只有小学文化 , 在2012的时候 , 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 缓刑1年 , 并处罚金3000元 , 2020年7月又因吸毒、盗窃 , 行政拘留20日 。 两次前科记录并没有让康某某痛改前非 , 反而变本加厉 。
康某某见女邻居黄某某长得漂亮 , 就想和黄某某发生男女关系 , 一直没有机会 。 2021年5月31日凌晨4点左右 , 康某某酒后从自家院子二楼翻入隔壁被害人黄某某家二楼 , 在楼梯口脱掉鞋子 , 光脚进入黄某某卧室 , 康某某将自己衣服脱光 , 将被害人压倒在床 , 并强行撕扯被害人所穿睡衣 , 在被害人脸上乱亲 , 被害人黄某某大声呼救时 , 康某某急忙捂住被害人黄某某口鼻不让其喊叫 , 并欲与其发生性关系 , 黄某某急中生智 , 谎称自己要上厕所 , 并借机故意放凳子发出响动 , 黄某某家人发觉后当场将康某某抓获并报警 。
本案的法律问题 , 康某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 应当如何处罚?
释案说法 , 康某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 但其系犯罪未遂 , 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

强奸罪 , 是指违背妇女意志 , 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 强行和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
康某某半夜翻墙进入邻居家中 , 强行撕扯被害人所穿睡衣 , 在被害人脸上乱亲 , 捂住被害人黄某某口鼻 , 康某某的这种行为属于采用暴力手段 , 康某某欲与被害人黄某某发生性关系 , 遭到黄某某的反抗 , 违背了黄某某的意志 , 康某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
在康某某实施强奸过程中 , 黄某某为了维护自己的人身利益 , 对康某某谎称去厕所 , 并借机故意放凳子发出响动 , 被黄某某家人发觉后将康某某抓获 , 康某某系被迫放弃的犯罪 , 因康某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 , 系犯罪未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 , 对于未遂犯 , 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
【翻墙进入邻居家,脱光衣服欲发生性关系,女子称上厕所拖延时间并制造响动获救】康某某的行为有可能被判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亲爱的读者朋友们 , 你们对于本案如何看待呢 , 康某某应该怎么量刑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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