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车轮陷入沟坑 司机为脱困猛踩油门车冲进河中!致一死二伤


货车车轮陷入沟坑 司机为脱困猛踩油门车冲进河中!致一死二伤


2022年2月28日 , 湖南永顺县检察院披露了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 。 司机刘某驾驶货车搭载三名工友 , 行驶期间车轮子陷入路边沟内 。 为了脱困 , 刘某猛踩油门 , 谁知车冲出边沟 , 又冲出了公路掉进河里 , 导致一人溺亡 , 两人轻伤 。
刘某家住湖南永顺县 , 和汪某某、田某某、肖某某均系某输变电公司职工 。
2021年9月19日 , 刘某驾驶轻型栏板货车搭载汪某某、田某某、肖某某从永顺县驶往某村村部大楼 。 11时30分许 , 当车行驶至一处村道路段 , 刘某驾车将车辆右轮驶入公路右侧边沟 。
为将车辆驶出边沟 , 刘某在既未将车内人员叫出 , 也未采取其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 , 加油门强行将车驶出边沟 , 使得车辆冲出公路坠入河中 , 造成乘车人汪某某死亡 , 田某某、肖某某轻微伤 , 车辆受损的事故 。

2021年9月19日当天 , 刘某委托他人报警 , 自己在原地等待公安民警处理此事故 。经交警部门认定 , 刘某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 。
案发后 , 输变电公司给付被害人近亲属各种损失共计人民币19万元 。 2021年11月4日 , 刘某的妻子吴某某赔偿汪某某的妻子舒某某人民币10万元 。
2021年10月8日 , 某公司及刘某与汪某某的妻子达成和解协议 , 但尚有82万元未赔付到位 , 家属暂未对刘某表示谅解 。
【货车车轮陷入沟坑 司机为脱困猛踩油门车冲进河中!致一死二伤】检察机关认为 , 刘某违反交通管理法规 , 因而发生交通事故 , 造成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此案在永顺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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