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家中有零食为由骗取不满十岁幼女信任,实施奸淫、猥亵行为


男子以家中有零食为由骗取不满十岁幼女信任,实施奸淫、猥亵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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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家中有零食为由骗取不满十岁幼女信任,实施奸淫、猥亵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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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家中有零食为由骗取不满十岁幼女信任,实施奸淫、猥亵行为


“自己克制不了的 , 让法律来帮助;透过现象看本质 , 这里是缺舟也渡人”
关于“性”这个话题 , 一直是大家觉得比较隐秘的领域 。
【男子以家中有零食为由骗取不满十岁幼女信任,实施奸淫、猥亵行为】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 , 人们对它的开放程度越来越高 。

当然很大程度上 , 是源于相关知识和生理构造的了解 。
并非是那种没有节制的混乱 。
当然也有部分人不能正确的认识 , 不能很好的管控自己 。
作出伤害她人的事情 。

法律必将施加以严惩 。
但是对于“性”的认知 , 启蒙教育很重要 。
对于防止侵害 , 保护自己以及不加以伤害他人 , 都有很良好的意义 。
宇豪(化名)20岁的那年 , 作奸犯科 。
(一)强奸犯罪事实
某年夏季的一天下午 。
宇豪在某单元门口 。
遇到了正在玩耍的陈某(案发时5岁)和杨某(6岁) 。
产生了邪念 , 想要两人为自己KJ 。

随后 , 宇豪以家中零食作为手段 , 骗取受害者信任 。
将两人带回自己家中 , 以摩擦S处的方式对杨某实施奸淫 。
之后 , 还让杨某为自己KJ(敏感词 , 简写 , 一种恶劣的猥亵行为) 。
(二)猥亵儿童犯罪事实
1、某年夏季的一天下午 。
宇豪看见陈某和陈某1(案发时9岁)在A小区某号楼附近一车棚下玩耍 。
想要两人帮自己KJ 。

故伎重施 , 还是以给吃零食为由 , 将二人哄骗到以电梯口附近 。
之后将陈某单独带到角落内 , 实施猥亵行为 。
2、某年夏季的一天下午 。
宇豪在某单元门口遇见陈某和杨某正在玩耍 。
以家中有零食为由骗取两人信任 。
在将两人带回家中后 , 对陈某进行猥亵 。

3、某年7月月份一天下午 。
宇豪看见 , 陈某 , 陈某1以及杨某三人在某单元楼道内玩耍 。
想要三人帮其KJ , 于是上前追赶三人 。
三人看到宇豪的追赶行为 , 遂跑回自己家中 。

宇豪一直是追到了六楼 , 发现没有看到三人后才选择离开 。
缺舟: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
宇豪的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 。
一人身犯数罪 , 应当数罪并罚 。

综合相关情节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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