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农杀猪卖肉赚0.58元,被从轻处罚、罚10万 上诉却被驳回


老农杀猪卖肉赚0.58元,被从轻处罚、罚10万 上诉却被驳回


文章图片


老农杀猪卖肉赚0.58元,被从轻处罚、罚10万 上诉却被驳回


文章图片


老农杀猪卖肉赚0.58元,被从轻处罚、罚10万 上诉却被驳回


在农村 , 一到过节的时候就杀猪 , 这也是流传了很多年的习俗 。 在东北甚至有杀猪菜 , 而这种菜也非常有名 。
不过 , 现如今在农村也不能随随便便就杀猪了 , 私自杀猪卖肉更不行了 。 如果被市场监督局发现 , 有可能会被罚款最低10万块 。

2019年10月8日 , 老农杨大叔把自己辛辛苦苦散养的猪给宰了 。
街坊邻居都知道杨大叔养的猪没喂猪饲料 , 所以知道他杀猪的街坊邻居都来抢购 。
他这头猪杀完后得了150斤猪肉 , 他没有选择把肉全部卖给村民 , 只卖了117斤;他还留了14斤自己吃 , 剩下的30多斤就让侄子拉到县城的猪肉摊去售卖 。

说实话 , 如果不是让侄子拉着33斤肉上城里肉摊售卖 , 或许杨老汉就不会被罚十万块钱了 。



那么问题来啦 , 即使杨大叔的侄子把肉拉到县城猪肉摊去售卖 , 市场监督管理局又是如何知道他是私自屠宰的猪肉呢?

原来 , 杨大叔侄子售卖私自屠宰的猪肉 , 被人举报了 。 (没经过检验检疫的肉上面没有戳)所以 , 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也非常重视这件事 , 就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罚了老杨十万块钱 。

这头猪就算全卖了 , 按当时的市价 , 22元一斤乘以150斤也不过3000多块钱 , 一下就罚了他十万 , 所以杨大叔感觉非常委屈 。
不服气的杨老汉就选择了上诉 。
不过 , 上诉后的结果并没有改变 。

朋友们可能觉得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十万太多了 。实际上 , 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对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 , 涉案货值不足一万的 , 可处以10万至15万元的罚款 。 如果货值金额达到一万元以上 , 处货值金额15到30倍的罚款 。

也就是说 , 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杨大叔的处罚并不是顶格 , 而是最低标准 。



当然 , 在《行政处罚法》第4条中 , 有这样的规定:行政处罚所适用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要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

第21条是这样规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 ,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行政处罚 。

一个农民辛辛苦苦干多少年才能攒十万块钱呢?

杨大叔把希望寄托在上诉上 , 但上诉后 , 法院依然是判他败诉 。

法院认为 ,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合情合理 。

虽然不懂法的老杨感觉非常憋屈 , 觉得自己只是卖了100多斤肉 , 而且都是卖给了熟人 。 完全符合《行政处罚法》第4条和第21条的规定啊!自己养的猪味道更好 , 根本不会造成危害后果 , 为什么不按照这两条规定撤销对自己的处罚呢?

但今昔非比 , 私自屠宰如果售卖的确不合法规 。 当然 , 杨大叔也觉得 , 自己的确私自屠宰了自家养的猪 , 自己也认售卖了一部分 , 但他觉得自己并没有造成什么不好的后果 , 希望能网开一面 , 少罚一些 。

结果依然让他失望 , 经过两次判决 , 法院还是维持原判 。

(本案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我们再说一个案例:案件来源于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

田大叔也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 , 依靠种庄稼得来的粮食养了几头猪 。 猪养肥之后 , 他就私自屠宰了 。

也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其他原因 , 市场监管管理局工作人员在事发当天正好碰到他售卖私自屠宰的猪肉 。


工作人员发现的时候 , 田大叔已经售卖了一斤二两的猪肉 。 他是以25元一斤售卖 , 共得到30块钱 。 根据当时养猪的成本计算出 , 田大叔售卖的这一斤二两猪肉获利0.58元 。
市监局一纸罚单开出来 , 罚款田大叔十万元 。



接到这个行政处罚时田大叔慌了 。
当然 , 对于这个处罚他也是非常不理解的 。 毕竟祖祖辈辈养猪 , 逢年过节的时候杀猪卖肉也很平常 , 现在为什么私自杀猪卖肉就违法了呢?
而且还罚款十万块钱 。
这让田大叔非常不理解 。

所以 , 看到市监局开出的十万元罚款田大叔拒绝签字 , 还选择状告市监局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