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一万五?”浙江姑娘失身后,人财两空愤而报警,结果很意外( 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 , 敲诈勒索罪是指 ,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杨某以王女士的不雅照作为威胁 , 并要求王女士转账的行为已然构成敲诈勒索罪 。 但是王女士最终选择了报警 , 并未将钱转给杨某 , 因此杨某属于犯罪未遂 , 可以减轻惩罚 。

考虑到王女士是自愿与杨某发生关系的 , 因此杨某虽然欺骗了王女士 , 但是他的行为并不构成强奸罪 。
在本案中 , 王女士和杨某都心术不正 , 才会导致二人自尝苦果 , 纷纷入狱 。 毕竟王女士贪图钱财 , 同意1.5万元一晚的要求 。 而杨某贪图美色 , 假冒富豪欺骗王女士 , 企图一箭双雕 , 让对方财色两空 , 可最后却等于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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