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交通肇事致其妻子死亡,检方对其不起诉


男子交通肇事致其妻子死亡,检方对其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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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交通肇事致其妻子死亡,检方对其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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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太无常 , 凄凉伴悲伤 。
美丽红尘女 , 车祸把命丧 。
主责是老公 , 一切难想象 。
检方不起诉 , 丈夫人无恙 。

 这是一首打油诗 , 也是一起交通事故 。 只不过其结果让人很难接受 , 因为这起交通事故是肇事者把自己的妻子“肇”死了 。 近日 , 中国检察网发布了此案的法律文书 。
先来看看肇事者 。 阿龙(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 男 , 1992年出生 , 日喀则市拉孜县人 。 无前科 。 丽丽是他的妻子 。

2021年1月8日凌晨2时许 , 29岁的阿龙开着一辆白色小型普通客车从本市拉孜县出发沿国道318线由南向北行驶 。 8时56分 , 阿龙与对向由北向南行驶证人阿威驾驶的白色小型普通客车相撞 。
阿龙的老婆丽丽当即受伤 , 她虽被送进医院但终究还是抢救无效死亡 。

 2021年3月12日 , 阿龙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日喀则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 2021年4月20日 , 警方向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 2021年12月27日 , 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不起诉书 。

 检方认为 , 阿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 , 致一人死亡 , 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 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 ,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最终 , 检方对落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 作不诉决定的同时进行训诫 。

 为什么没对其起诉呢?即使阿龙是过失之举 , 但毕竟有人失去了生命 。
原因有几条:
①日喀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科认定阿龙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 证人阿威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 阿龙是过失犯 , 主观恶性较小 。
②案后 , 阿龙认罪态度较好 , 具有悔罪表现 。
在检方的不起诉书中 , 有这样的描述:阿龙“深刻认识到错误 , 并表示将坚决做到知法学法守法 , 成为普法宣传中的一员 , 坚决杜绝违法行为 , 携手构建和谐美丽社会” 。
③落实“少捕”“少押”“慎诉”的司法理念 。 贯彻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 遵循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 以求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

 在此 , 需要特别强调指出的是 , 阿龙和死者丽丽是夫妻关系 。 固然从常理来说 , 他只会对妻子爱护有加而不可能害她 。 但真相如何处理最好经过缜密调查 。
不难看出 , 这起事故也有几点不该发生的元素:①双方都是白色小型客车 , ②对向行驶 , ③时间是大白天的上午 。
【男子交通肇事致其妻子死亡,检方对其不起诉】为什么事故还是发生了呢?这需要有关部门的调查 。 若有必要 , 最好能了解一下他们的夫妻感情 。 固然这种想法有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 但重庆那位对亲生孩子下毒手(扔下楼)的父亲在提醒着大伙:这世上的事让人很难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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