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一起美女老板潜规则男员工诱发的血案( 二 )



捅这一刀不是别人 , 正是徐宏源 , 眼看着李玉丽准备呼救 , 他就接连给了几刀 , 一点不给李玉丽活路地捅死了她 , 其后徐宏源慢条斯理离开了 , 第二天他才去派出所自首 , 这一件事很快引起轩然大波 , 徐宏源的人生也走到了头 。
徐宏源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 ,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原本自首可以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 , 但需要注意的是 , 这里说的是“可以” , 不是“应当” , 也就是说在犯罪分子犯罪意志非常坚定 , 从一开始就打算以自首来逃避刑法的情况下 , 这样的自首是做不得数的 , 不会被认可 。

徐宏源最终只能原原本本食下这个恶果 , 而这颗“恶果” , 源于他对于权利和地位的追求 , 源于他为了这些身外之物不惜出卖自己的身体 , 最终还谋夺了他人性命的昏聩 , 源于他种下那颗果子后的努力被鬼迷了心窍 , 没能“种瓜得瓜 , 种豆得豆” 。
文中名字皆为化名 , 图片仅配合叙事 , 侵删 , 谢绝转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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