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宾馆介绍多名女子向客人提供色情服务!老板获430元好处费


山东一宾馆介绍多名女子向客人提供色情服务!老板获430元好处费


2022年3月29日 , 山东滨州滨城区检察院披露了一起介绍卖淫案件 。 当地一家宾馆老板于某某 , 为了获取每次100到300元不等的好处费 , 向客人介绍一卖淫团伙的失足女子提供服务 。 于某某共介绍卖淫3次 , 获利430元 。 最终他因涉嫌犯罪被依法公诉 。
于某某家住山东滨州 , 当地一家酒店老板 。
于某某与李某某两人通过微信商定 , 利用于某某开设宾馆的便利条件向住客介绍张某某、李某某组织卖淫团伙卖淫女卖淫 , 事成之后李某某通过微信向于某某支付100-300元不等的好处费 。
【山东一宾馆介绍多名女子向客人提供色情服务!老板获430元好处费】于某某向张某某、李某某组织卖淫团伙介绍卖淫3次 , 涉及3人 , 共获利430元 , 经于某某介绍 , 嫖客陈某某向张某某、李某某组织卖淫团伙的卖淫女李某乙微信扫码支付嫖资500元 , 随后陈某某在于某某经营的酒店某房间内与李某乙发生性关系 。 李某某使用微信向于某某微信支付好处费100元 。

嫖客杨某某使用微信转账向于某某微信支付嫖资200元、760元 , 0于某某扣除330元好处费后用微信扫码支付给李某某微信600元、30元 。 经于某某介绍 , 随后杨某某、李某某在于某某经营的酒店两个不同房间内分别于卖淫女王某某、谭某某发生性关系 。
案发后 , 于某某自动投案 ,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检方指控:于某某介绍他人卖淫 , 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介绍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此案在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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