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贵州一场儿子撞破父母与第三者同居引发的血案( 二 )


王维君为了发泄内心的怨恨 , 蓄意报复父亲 , 并将其杀死 , 其行为属于主观有预谋的杀人行为 , 且杀人动机极其恶劣 , 情节严重 , 理应重判 。 但是考虑到王维君在杀人时尚未成年 , 在加上他有激情杀人的成分在 , 因此最终他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 。

从本案中 , 我们不难看出王维君内心的扭曲和畸形 , 而真正造成这一切的则是他的父母 。 都说父母是子女最好的老师 , 可王维君的父母却将自己的欲望和利益让在首位 , 从始至终都未曾考虑过孩子的感受 。
倘若王维君的父亲当真爱孩子 , 那么他就不会让自己沉湎于酒水之中 。 倘若王维君的母亲当真爱孩子 , 那么她就不会当着孩子的面和情人肆无忌惮的亲热 。 这种种的一切 , 都是王维君不幸童年的根源 。
【2009年贵州一场儿子撞破父母与第三者同居引发的血案】在为人父母的这条道路上 , 有一部分人终生都无法拥有合格证 。 或许对他们来说 , 孩子只是人生的附庸而已 , 生孩子也只不过是他们人生的必经之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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