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所前镇血案”解析:工作纠纷最终酿成悲剧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所前镇血案”解析:工作纠纷最终酿成悲剧


工作之中 , 同事之间发生口角或者矛盾 , 也是在所难免 , 关键还是在于如何去调解?可是许多人 , 血气方刚 , 因为鸡毛蒜皮的一些小事 , 与同事发生争执 , 继而引发血案 , 实在是不该!
今天的案例 , 发生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所前镇 。
田某是重庆人 , 安某是江西人 , 案发前 , 双方均在所前镇一家公司务工 。
案发前夕 , 两个人因为琐事在工作微信群中发生争吵 , 2020年7月29日下午3点多 , 安某(殁年30岁)气势汹汹地至所前镇该公司仓库旁绿化带田某处 , 双手推田某胸部一下 , 田某随即上前左手扯住安某胸前衣服 , 右手使用螺丝刀多次捅刺安某腹部 , 颈部等 , 随后双方发生打斗 , 后安某受伤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 案发后 , 公安民警在案发现场将田某抓获 。

经过法医鉴定 , 田某系遭锐器捅戳左颈部致右锁骨下动脉贯穿破裂 , 急性大失血死亡 。
据调查 , 田某和安某均是该公司的空调安装工 , 2020年7月7日 , 安某没有按照安排购买下雨天干活使用的雨衣 , 经田某向上反映后才采购 , 7月8日上午 , 天下雨 , 安某看到田某等人没有穿雨衣干活 , 就在微信群中询问田某 , 雨衣买来了怎么不干活?双方由此发生争执……
田某家属要求安某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132万余元 。
田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无异议 , 其辩护人表示 , 本案系工作纠纷引发 , 系临时起意 , 田某携带螺丝刀系工作所需 , 作案并无预谋 , 主观恶性相对较小 , 安某首先动手打田某 , 具有一定过错 , 田某的行为系防卫过当 , 田某主动拨打120并通知主管到现场 , 待在现场等候抓捕 , 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 , 系自首 。 综上 , 请求对田某从轻处罚 。
2020年12月28日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故意伤害案作出一审宣判 , 田某犯故意伤害罪 , 判处有期徒刑15年 , 剥夺政治权利3年 , 赔偿安某家属经济损失20万元 。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所前镇血案”解析:工作纠纷最终酿成悲剧】法院认为 , 被告人田某因工作中的琐事纠纷与安某发生打斗 , 打斗过程中 , 持螺丝刀捅戳安某左颈部等处 , 致安某右锁骨下动脉贯穿破裂 , 急性大失血死亡 , 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 不构成防卫过当 , 鉴于双方发生纠纷并遭安某推搡后实施伤害行为 , 田某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 , 抓捕时无拒捕行为 , 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 , 系自首 , 可对田某从轻处罚!田某的犯罪行为给安某家属造成的物质损失应予赔偿 , 具体赔偿金额依法视情而定 , 法院由此作出判决!(本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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