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009年眉山市出现“河中浮尸”,凶手竟然是其弟媳( 二 )


但是令侯女士疑惑的是 , 阿菊从来不会以“美女”称呼她 , 更是不会发短信给她 。
根据两人多年的友情和习惯 , 侯女士就觉得阿菊一定是出事了 。

随后 , 警方对这个陌生号码进行了查询 , 发现这个号码是重庆的一个号码 , 并未查到号码的归属人是谁 。

一个月后 , 警方始终没有发现新的线索 。
确定真凶就在一个月后的某天 , 警方接到航空公司的一则消息 , 称在重庆飞往昆明的一趟航班飞机上发现了“巧合”失踪的江丽 。

于是 , 警方立即组织前往了昆明 。 经过调查后 , 警方发现 , 江丽一家很快就去了正康县 。 很可能想要偷渡逃往缅甸 。

随后 , 警方与国际刑警取得了联系 , 终于在2009年12月10日将江丽抓获归案 。

经过警方的重重审问 , 江丽终于交代了自己杀害阿菊的犯罪过程 。

江丽在交代自己的犯罪过程时泣不成声 , 称他们把她逼得太紧了 。 据江丽交代 , 在两年之前 , 因为江丽的父亲病危 , 再加上自己与丈夫的离婚 , 这段时间让她极其痛苦 。

而就在这段痛苦的时间中 , 阿菊的弟弟阿兵出现在了她的生命中 , 给了她无尽的安慰 。 于是在办完父亲的葬礼之后 , 江丽就与阿兵举办了简单的婚礼 。

但是婚后的阿兵却变了一番模样 , 每天在茶馆里打牌 , 还跟江丽借钱 , 还时不时地殴打江丽 。

2008年 , 江丽实在忍受不了阿兵的恶习 , 给了阿兵2万元的分手费 。 但是却不想阿兵是一个贪得无厌的人 。

在与阿兵分手之后 , 江丽就开始自己做生意 , 和阿菊借了一笔钱 , 承诺在一年之后连带利息都还给阿菊 。

但在2009年10月13日 , 阿兵再次上门找江丽要钱 , 称如果不给钱就将江丽的儿子杀掉 。 而就在这时 , 阿菊也来催还钱 。


于是 , 江丽便有了杀害阿菊的计划 。 在将阿菊约到家里之后 , 将含有安眠药的圆子汤递给阿菊喝下 , 之后又用她前夫的睡衣带勒死阿菊 。

律师观点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 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 , 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 故意杀人罪是指 , 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经法院审理 , 依法判处江丽死刑 。

法网恢恢 , 疏而不漏 。 无论生活中怎样逼迫都应该遵循法律的途径 , 而不是凌驾于法律之上 , 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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