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老人将一女子带回家连续三天要发生性关系,因不行而强奸未遂


四川老人将一女子带回家连续三天要发生性关系,因不行而强奸未遂


1943年出生的人 , 算起来今年已经有79岁 , 但是“人老心不老 , 人老心够坏” , 他将一女子带回自己的家里 , 连续三天要和女子发生性关系 , 后因自己本身的原因 , 也就是“不行”而没有发生成性关系 , 但仍然被以涉嫌强奸罪被起诉 。
【四川老人将一女子带回家连续三天要发生性关系,因不行而强奸未遂】2022年4月1日 ,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检察院对刘某某提起公诉 。
刘某某 , 1943年出生 , 小学文化 ,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某村人 。
2021年8月9日因本案被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取保候审 。
2021年3月27日上午 , 刘某某在内江市市中区梅家山体育馆外将智力残疾的被害人王某甲带至其位于内江市东兴区的家中 。 在其家中分别于当天晚上、28日晚上、29日晚上欲与王某甲发生性关系 , 但因刘某某的身体原因 , 也就是所谓的男人那方面不行 , 未真正发生性关系 。

检方认为 , 被告人刘某某违背妇女意志与其发生性关系 , 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 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强奸罪(未遂)追究其刑事责任 。 被告人刘某某认罪认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 可以从宽处理 。 被告人刘某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 , 系自首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 可以从轻处罚 , 建议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 缓刑三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 , 提起公诉 。

想一想 , 一个79岁的老人 , 不行也是正常现象 , 刘某某也要多多感谢自己的“不行”吧 , 否则强奸罪如果不是未遂的话 , 估计至少要判个几年 , 对于一个快80岁的人来说 , 他还有几个几年呢?说不定会老死在狱中 , 那该是多悲惨的人生 。
让人讶异的是 , 这么大岁数了还么这么多坏心眼 , 不知道是坏人变老了 , 还是老人变坏了 , 这是一个很难辩证的哲学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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