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恶性刑事案件”解析:债务缠身竟萌生歹念


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恶性刑事案件”解析:债务缠身竟萌生歹念


【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恶性刑事案件”解析:债务缠身竟萌生歹念】抢劫 , 无疑是恶性刑事案件 , 一旦触及抢劫罪 , 罪犯都将面临严厉的处罚 , 入户抢劫 , 更是加重情节!
今天的案例 , 发生在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 。
1993年出生的被告人张华(男 , 化名)系五华县人 , 小学文化 , 因为急需筹款偿还债务 , 张华遂事先购买作案工具水果刀一把携带至身边 , 2020年6月6日晚上 , 张华骑着摩托车途经五华县一巷道时 , 遇到招嫖的被害人李纳(女 , 化名) , 遂同李纳一起去她的出租屋 , 在房间内 , 张华露出预先准备好的水果刀 , 先以参加网络赌博为名将被害人李纳微信里的7000元人民币骗走 , 后言语胁迫李纳将5300元转至其准备好的收款账户中 , 期间 , 张华还胁迫李纳与其发生性关系 , 案发后 , 张华的家属赔偿了李纳经济损失12000元 , 取得李纳谅解 。

2020年11月25日 , 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人民法院以其犯抢劫罪 , 判处有期徒刑11年 , 犯强奸罪 , 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 二罪并罚 , 合并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 , 并处罚金20000元 。
原判认定 , 被告人张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入户采取威胁手段劫取他人财物 , 数额较大 , 又违背妇女意志 , 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 , 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强奸罪 , 应实行数罪并罚 。 鉴于被告人张华家属赔偿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12000元 , 取得受害人的谅解 , 对被告人张华酌情从轻处罚 。
一审宣判后 , 张华不服上诉 。
上诉人张华对原判认定其犯强奸罪没有异议 , 提出其不是入户抢劫 , 原判量刑过重 , 罚金过高 , 谅解书没有体现从轻处罚!
2021年3月4日 ,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 , 上诉人张华犯抢劫罪 , 强奸罪 , 判处有期徒刑11年 , 并处罚金15000元!
二审法院认为 , 上诉人张华及其辩护人对原判认定上诉人张华入户抢劫提出异议 , 提出原判适用法律错误 , 上诉人张华不构成入户抢劫 。 经查 , 上诉人张华实施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被害人承租的出租屋内 , 但该房屋不只是供被害人生活的场所 , 被害人还在该房屋招嫖从事非法卖淫活动 , 且案发时上诉人张华是由被害人带领下进入被害人从事卖淫的出租屋 , 上诉人张华随后在该出租屋对被害人实施抢劫不应认定为入户抢劫 , 上诉人张华及其辩护人所提的上述辩解、辩护意见 , 理由成立 , 予以采纳 。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定罪准确 , 审判程序合法 , 对上诉人张华犯强奸罪的量刑适当 , 鉴于本案上诉人张华抢劫犯罪不应认定为入户抢劫 , 考虑上诉人张华家属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 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 对原判对上诉人张华犯抢劫罪的量刑予以调整 , 上诉人张华及其辩护人所提的上述辩解、辩护意见 , 有理部分予以采纳 。
法院故而作出改判!(本文当事人皆为化名 , 来源: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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