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州女主播与粉丝发生关系,事后举报其强奸,结局意外反转


2020年广州女主播与粉丝发生关系,事后举报其强奸,结局意外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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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州女主播与粉丝发生关系,事后举报其强奸,结局意外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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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州女主播与粉丝发生关系,事后举报其强奸,结局意外反转


正所谓“司马昭之心 , 路人皆知” , 有些事虽然没有光明正大地说出来 , 但许多人都心知肚明 。 比如女主播和粉丝奔现 , 初次见面就去开房 , 双方的想法不言而喻 。 可2020年广州却发生了一桩奇葩案件 , 女网红和粉丝发生关系后崩溃报警 , 声称遭到了侵犯 , 最后的结局却意外反转 。

2020年的某一天 , 广州市警方接到了报警电话 , 一个年轻女子在电话里声泪俱下地说自己遭到了侵犯 。 民警立刻找到女子的位置 , 结果发现对方在一家宾馆 。 赶到宾馆后 , 报案女子躺在一张大床上 , 并强烈要求民警将男子陈某抓获 。
据女子小媛声称 , 她在当天晚上遭受了陈某的侵犯 。 可民警仔细询问了一番后却发现 , 小媛的话有许多疑点 , 关键问题也含糊其辞 。 因此民警认为 , 这背后很可能另有隐情 , 不能够听小媛的一面之词 。
为了查明真相 , 民警找到了另外一个当事人陈某 , 从陈某的口中 , 民警得到了另外一种说法 。 两人的确发生了关系 , 只不过陈某并没有强迫小媛 , 只是因为双方的交易没有达成一致 , 因此小媛怀恨在心 , 这才报警谎称自己被陈某侵犯 。
原来小媛是一名女网红 , 平时靠在家直播赚钱 。 女网红想要成名赚钱 , 必不可少的就是粉丝和金主 , 而陈某刚好就是小媛的忠实粉丝 , 甚至为小媛打赏了上万元 , 一跃成为了小媛粉丝排行榜的前几名 。

但事实上 , 陈某并不是真的对小媛有多么喜欢 , 他图谋得不过是小媛的身体而已 。 对此小媛也是癞蛤蟆吃萤火虫——心知肚明 , 只不过陈某图她的身体 , 她又何尝不是贪图陈某的钱财 。 于是两个各取所需的人 , 就这样走到了一起 。
2020年 , 陈某提出线下见面 , 希望小媛在和自己吃完饭之后能够陪自己一晚 。 当然陈某愿意支付5万元的报酬 。 在如此高额的利益面前 , 小媛二话不说直接答应 。 就这样两人见面了 , 并且初次见面就去酒店开房 。
开好房间后 , 小媛要求陈某先转账 , 可陈某却以害怕小媛逃走为由 , 只支付了100元的定金 , 要求先发生关系再支付剩下的报酬 。 或许是陈某出手大方 , 又或许是陈某给小媛刷了不少礼物 , 让小媛认为陈某是个有钱人 , 不至于出尔反尔 , 于是她同意了陈某的要求 。
就这样两人在宾馆进行了交易 , 可这个交易最后却没有完全结束 , 因为事后陈某没有兑现自己的诺言 , 不愿意支付报酬 。 虽然小媛极力阻拦陈某要求他给钱 , 但一个女孩子怎么是成年男子的对手 , 陈某一把拉开小媛匆忙逃离了酒店 。

在陈某看来 , 自己和小媛之间的交易是非法的 , 因此就算自己不给钱小媛也不能拿自己怎么样 。 但他到底还是失策了 , 女人在极度愤怒的情况下 , 除了数学题做不出之外 , 什么事都能做出来 。
被愤怒冲昏头脑的小媛 , 崩溃到拿起电话拨打了“110”报警 , 结果就发生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 民警接到报警电话 , 并找来了陈某和小媛 , 再三确定之后认定陈某的行为不构成QJ罪 , 但这并不代表事情到此结束 , 因此两人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MYPC”这是典型的违法行为 。
虽然小媛再三辩解 , 说自己和陈某不是非法交易 , 可两人的聊天记录就是铁证 。 陈某也不甘示弱 , 他认为自己虽然和小媛发生了关系 , 但自己最后没有给钱 , 只要不给钱就不构成违法 , 那么事情真的是这样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 PC指的是指以金钱、财物为媒介 , 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 。 即非法的性交易 , 或建立于金钱交易上的性关系 。 因此金钱交易是鉴定“pc”的重要标准之一 , 但并非不给钱就不算“pc” , 因为只要主体之间主观上达成一致 , 或者谈好了价钱并着手实施都属于违法 。

甚至于 , 双方谈好了价格 , 但还没来得及发生关系就被民警抓获 , 依旧属于“pc”行为 , 只不过是pc未遂 , 应当从轻处罚 。 也就是说 , 给钱与否不是判定是否属于MYPC的关键 。 关键点是双方有没有就MYPC价格协商达成了一致 。 来不及支付和未付款都不会影响其对违法行为的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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