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之原因


民间借贷纠纷之原因



随着市场经济繁荣 , 民间债权债务关系日趋增多 , 其中民间借贷活动最为常见 , 而且在民间借贷中也非常容易发生各种各样的纠纷 。 民间借贷纠纷产生的原因有很多种 , 其原因包括诚信缺失、还款能力丧失、出借人追逐高额利润、没有担保与抵押、借款文书不规范 , 而诚信缺失则是民间借贷纠纷产生的最主要原因 。

1.诚信缺失
【民间借贷纠纷之原因】诚信缺失在借贷中的主要体现是:一是借款之前就已经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 , 但虚报自己的经济能力 , 达到借款目的;二是借款人根本没有按照双方在借款时的约定使用借款 , 其借款的目的就是为了把借得的钱以更高的利率在转借给他人 , 从而牟取中间的利息差额 , 这些人不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 而是转借他人或用以高风险投资如炒股、博彩、或赌博等;三是借款人不从自己的实际偿还能力出发 , 为了骗取出借人的借款 , 订立自己无法按期履行归还义务的还款期限 , 后以种种理由推托 , 不主动偿还 , 或没有偿还能力 , 或根本不打算偿还 , 或不见踪影 , 还在客观条件上无法追偿 。
2.还款能力丧失
这是民间借贷纠纷产生的另一种客观原因 。 特别是在各种灾害或经济危机时期 , 表现更为突出 , 大多数借款人使用民间借款进行融资进而投向比较大的项目 , 如采矿、地产、船舶运输等 , 这种行为很容易遭受经济形势变化和资金链断裂的强烈冲击 , 致使自己还款能力逐步丧失 。 俗话说撑死胆大的 , 饿死胆小的 , 能在这种风浪锤打中锤炼出来的少数人 , 真可称为那个时代的弄潮儿 。
3.出借人追逐高额利润
出借人眼里看重的只有远高于同期银行存款的利息 , 从而客观地忽略了借款人的偿还能力 , 审理中我们发现 , 很多当事人在借款时所写的借条的金额数比实际取得的现金要多的多 。 什么砍头息、服务费、看房费、见证费、公证费等一股脑的以各种方式存在于借贷关系之中 , 致使出借人的本息都难以得到受偿 , 最终无奈之下 , 只能再次破费向法院选择起诉 。
4.无担保与抵押
没有相应的担保或抵押 , 使有些借款人还款根本没有保证 , 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 , 当审判人员告知原告在签订借款协议之前 , 可以要求借款人出具相应的担保或抵押时 , 一部分当事人表示不知道 , 但更多的当事人知道 , 但是 , 出于朋友、亲戚关系 , 或碍于面子、听信花言巧语 , 或接受小恩小惠等不要求借款人出具担保人、担保财产或于借款相当的抵押 , 这就使得相应的借款没有了保证 , 还款没有了约束力 , 借款人不按时、足额归还借款就在所难免了 。
5.借据、收据不规范
借款文书不规范或干脆没有 , 导致文义含糊、不确切 , 利息约定不明确 , 借贷双方名字书写不规范 , 借条不是借款人本人亲自书写 , 还有碍于双方友好关系 , 干脆没有任何文书 , 借款事实存在与否都很难证明 。 在案件审理中 , 还经常发现当事人提交的借据、收据中均有许多不规范的地方 , 导致文义含糊、不确切 , 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 。  小编提示:民间借贷诚信缺失普遍 , 受高额利息诱惑 , 加之债权人出据借条不规范 , 也不懂如何把握风控 , 致使乱象丛生的借贷行为和方式任意滋长 , 无形中徒增了当事人诉累和过多且不合理地占用了司法资源 , 所以小编提示 , 身边备上一个借款方面的律师是多么的重要 , 随便请教点问题 , 也能少走许多弯路 。 (喜欢的可以关注一下 , 并参与留言和交流 , 您的关注就是我的动力 , 小编会为大家整理出更多精彩实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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